师宗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 师宗县统计局
  • 师财行〔2023〕38号
  • 53032318041001000
  • 2023-09-25 15:44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41001000

师宗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计划,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县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负责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制定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标准。

3.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和基本调查单位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4.组织协调全县性的社会经济专项调查;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 经济核算工作。

5.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根据县场经济发展需要、搜集、整理、提供外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同我县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6.统一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县场。

7.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全县政府统计机构。加强和逐步实现统计计算和 数据传输技术的现代化。  

8.统一监管全县中级以上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和乡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调动及各部门和企事业组织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工作。

9.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咨询服务和统计书刊出版发行工作。

10.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或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国家统计局专项纠治行动,梳理我省近年来统计违法案情,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2.夯实基层基础,数据质量优化提升

拓宽思路,深化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周边县市、区统计工作先进经验,今年,组织局领导班子带领相关股室到马龙区、陆良县进行交流学习,详细了解各县在推进基层基础、规范统计台账、加强监督检查、提升数据质量方面的工作做法和有益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基层统计工作努力方向,理清了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和企业统计工作思路。

3.强化服务水平,分析研判精准高效

精准分析,服务科学决策。搜集、整理、比对我市各县市、区相关统计数据,分析我县经济方位、增长态势和发展潜力。做好每月数据审核、监测和汇总,发布月度、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每月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国民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4.弘扬法治精神,统计环境持续优化

织牢织密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体系。制定出台《师宗县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进一步织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防线。

5.狠抓业务水平,样本轮换圆满完成

抓实新一轮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为防止住户调查样本老化,提高调查样本代表性,确保调查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定于2022年开展新一轮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我县严格按照国家样本轮换工作安排,从2月开始宣传动员,经过核实调查框、调查样本小区摸底、确定调查小区、落实调查户、开展试记账等一系列程序,圆满完成本轮大样本轮换工作。本轮样本调查范围覆盖全县6个乡(镇、街道),抽样总体为11个村(社)12个调查点的小区住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统计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核算股、农业经济统计股、工业能源和投资统计股、经济贸易和服务业统计股。

本单位为一级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师宗县统计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统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师宗县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30925033528225.xls

师宗县统计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统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807,325.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14,515.44,占总收入的93.87%;上级补助收入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292,810.00,占总收入的6.13%。与上年比,收入合计增加1,291,201.26元,增长28.17%主要原因是财政划拨经费缴纳以前年度五险一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15,954.37元,增长34.55%主要原因是财政划拨经费缴纳以前年度五险一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5,800.00元,下降8.1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师宗县发改局划拨风电项目工作经费50,000.00元,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统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807,357.52。其中:基本支出5,106,754.52,占总支出的87.94%;项目支出700,603.00,占总支出的12.06%;上缴上级支出0.00;经营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与上年比,支出合计增加1,708,796.45元,增长41.69%,主要原因是财政划拨经费缴纳以前年度五险一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03,097.45元,增长59.40%,主要原因是财政划拨经费缴纳以前年度五险一金;项目支出减少194,301.00元,下降21.7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师宗县发改局划拨风电项目工作经费50,000.00元,本年度无此项经费;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06,754.5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28,008.24元,占基本支出的94.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8,746.28元,占基本支出的5.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0,603.0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曲财建〔2021〕27号2020年11月、12月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激励奖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相关支出;

2.师财预〔2022〕48号工作经费36,0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支出;

3.师财预〔2022〕30号(非同级财政拨款)市局划拨中央综合统计业务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统计工作相关支出;

4.师财预〔2022〕143号统计局日常运转工作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工作支出;

5.师财预〔2022〕95号脱贫攻坚普查经费77,2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普查相关支出;

6.师财预〔2022〕30号(非同级财政拨款)曲靖调查队划拨劳动力调查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劳动力调查相关支出;

7.师财预〔2022〕30号(非同级财政拨款)曲靖调查队划拨农牧生产大县调查经费34,000.00元,主要用于农牧生产调查相关支出;

8.师财预〔2022〕30号(非同级财政拨款)曲靖市统计局划拨抽样调查补助经费8,500.00元,主要用于统计抽样调查工作支出;

9.师财预〔2022〕30号(非同级财政拨款)劳动力调查经费7000.00元,主要用于劳动力调查支出;

10.师财预〔2022〕30号(非同级财政拨款)住户调查样本大轮换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住户调查样本大轮换相关支出;

11.师财预〔2022〕30号(非同级财政拨款)市统计局划拨抽样调查补助经费19,053.00元,主要用于统计抽样调查相关支出;

12.师财预〔2022〕30号(非同级财政拨款)劳动力调查补助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劳动力调查相关支出;

13.师财预〔2022〕30号(非同级财政拨款)调查工作经费16,850.00元,主要用于统计调查工作相关支出;

14.师财预〔2022〕133号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支出;

15.师财预〔2022〕133号粮食产量和住户调查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粮食产量和住户调查工作相关支出;

16.曲财行〔2022〕223号人口抽样调查“两员”补助经费22,000.00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两员”补助支出;

17.曲财农〔2022〕24号2022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和农村住户监测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和农村住户监测支出;

18.曲财农〔2019〕41号2019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监测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14,515.4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6%。与上年相比增加1,415,954.37元,增长34.55%,主要原因是财政划拨经费缴纳以前年度五险一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92,077.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2,487.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经费支出及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00,50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80,0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农村贫困监测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849,448.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70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1.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70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8.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7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支出决算为47,702.00,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702.00,完成年初预算的277.0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多支出17,702.00元,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仅包含基本支出部分,根据财政相关要求年初未做项目预算,因此公务接待费决算书较年初预算多出项目支出部分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减少65,098.00,下降57.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0,下降2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098.00,下降68.4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经济普查,接待人数较正常年度大幅增加,相关接待费用于2021年支付,从而导致2021年度接待费用较正常年度大幅增加,2022年度无大型普查项目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外出培训、开会,统计工作下乡调研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相关部门到我县开展固定资产投资、住户调查、粮食测产等统计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统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307.20比上年增加78,107.20,增长58.64%,主要原因2022年度用基本支出经费支付劳务费39,900.00元、福利费38,500.00元、培训费3,500.00元,上年度无以上三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办公费13,388.30元、电费792.40元、邮电费6,000.00元、差旅费13,776.50会议费7,000.00培训费3,5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劳务费39,900.00福利费38,5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8,4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师宗县统计局资产2,539,334.58,其中,流动资产34,1080.06,固定资产2,198,254.52,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0.00,其他资产0.0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8.20,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600.0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180平方米,账面原值30,00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2,600.0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7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5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统计局2022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限度地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师宗县统计局

                                                                                                    2023年9月13日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