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
  • 师财预[2023]141号
  • 53032319056101000
  • 2023-09-25 15:24

监督索引号53032319056101000

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乡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2.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3.负责组织编制本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乡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4.负责本乡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编制本乡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基固本四向发力,经济发展稳健有序。高良乡坚持以“党组织+企业+农户+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以乡村振兴为统领,紧紧围绕林产业、热区水果产业、薏仁小黄姜特色农业、劳务业等几大重点产业,不断提升产业组织化程度,全年先后召开产业发展大会、产业表彰大会、重点项目观摩会,不断将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助力全乡产业发展。

2.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全面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强化乡、村网格化动态监测责任,用好“政府救助平台”,加强部门联动,对“三类监测对象”按照“一月一排查、一月一研判、一月一动态”要求,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帮扶”活动,全面排查核实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3.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建立常态化集镇综合管理制度,做到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建成设里农贸市场,进一步改善了市场条件;建设鲁古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预计2025年年底完工。雨厦、窝德市场建设方案已纳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清单。配合水务局完成高良集镇供水工程及花脸岩灌区管道工程,实施珠江流域南盘江师宗段防洪治理工程设里集镇段项目,工程于5月底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4.基础条件改善提升。坚持规划先行,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配合做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扎实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11个行政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5.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管理机制,划分10个集镇网格责任区,11个村级网格责任区,责任及卫生区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加强厕所管护及污水治理。全面消除集镇及以马线沿线旱厕,集中整治农村“三堆”及牲畜粪污直排问题,常态化开展大扫除活动。

6.生态环境优化提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强森林、河湖堰水源地保护,对重点河流(河段)编制了河长工作手册,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压实水资源保护管理责任。

7.疫情防线织密筑牢。坚持“防得住是硬道理、防得好是硬要求”的标准,保持指挥体系高效运行,不断优化调整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十条措施”,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充分发挥网格化“一张网”作用,实行乡科级干部包保到村,连挂站所职工、村干部、党员干部包保到组到户,设置雨厦、坝林弄劳、坝林英社三个疫情防控点,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守,对入师车辆、人员全员查验云南健康码、行程码、监测体温,对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登记。

8.应急工作落实落细。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格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年开展道路交通、烤火取暖、食品药品、烟花爆竹、建筑、消防等领域综合排查整治行动50余次,下达各类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200余份,建立各类隐患台账50册,一年来全乡无一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有力促进和巩固了辖区安全大局平安稳定。

9.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有序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化解信访问题,把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对重点信访案件,及时研判。制定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成立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委员会,并专题研究工作推进5次,优化11个村级二级网格,149个三级网格,推动3个“书记领航项目”落地见效,推动乡村两级党群服务中心改造提升,推进机构改革,聘请新乡贤参事会成员75名。排查化解一般矛盾纠纷217起,化解重大矛盾纠纷14起,信访问题从2020年13件563人下降至2022年0件0人,近三年实现信访逐渐减少、无群体性事件、无矛盾上交、无安全事故、无邪教活动。

10.创文巩卫成效明显。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注重挖掘壮、苗、瑶民族文化和文化传统,支持民族餐饮、民族服饰、民族工艺、民族乐器、民族节日等文化产品的开发和传承,利用“双语宣讲”党的二十大等活动,开展文明创建和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全乡11个行政村均创建成县级文明村。

11.民生事业有力推进。认真落实稳岗就业政策,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各项社会保险精准扩面增效,加大低收入群体帮扶力度,不断完善农村临时救助制度,及时处理低保申请,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殡葬新风。

12.文教卫体蓬勃发展。进一步完善学校基础设施,整合教育资源,改善教学环境,优化师资力量配备,按照“双线四包”责任制度严抓控辍保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及“双减”“双升”政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2.中国共产党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委员会

3.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

4.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财政所

5.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6.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8.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办

9.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办

10.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办

11.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水务所

12.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草原办

13.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2.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

3.中国共产党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委员会

4.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财政所

5.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6.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8.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机办

9.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办

10.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办

11.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林业草原办

12.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水务所

13.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收入合计35,036,831.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63,142.98元,占总收入的98.3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73,688.92元,占总收入的2.64%。与上年26,507,991.06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528,840.84元,增长32.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955,151.92元,增长3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573,688.92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交2020年-2021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交跨县调出、在职死亡人员及村干部养老保险,发放村干部离任补偿,在职人员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村干部工资调整、本年度垃圾清运、公路养护疫情防控等经费增加等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支出合计34,923,952.66元。其中:基本支出22,809,343.03元,占总支出的65.31%;项目支出12,114,609.63元,占总支出的34.6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165,961.60元,增长30.5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088,608.90元,增长45.09%;项目支出增加1,077,352.70元,增长9.7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本年度支出合计增加主要原因是补交2020年-2021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交跨县调出、在职死亡人员及村干部养老保险,发放村干部离任补偿,在职人员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村干部工资调整、本年度垃圾清运、公路养护、疫情防控经费等增加导致本年度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809,343.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170,026.63元,占基本支出的92.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39,316.40元,占基本支出的7.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14,609.6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101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44,000.00元,用于人大代表活动支出;

2010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0,000.00元,用于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2013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40,000.00元,用于文明村(社)、文明家庭、道德模范奖励支出;

2100408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50,000.00元,用于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及疫情防控隔离点、监测点建设。

2100410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0,000.00元,用于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及疫情防控交通卡点支出;

2110401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552,000.00元,用于2022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补助;

2130125农业农村-事业运行-农产品加工与促销100,000.00元,用于热区水果交易会活动支出;

2130126农业农村-事业运行-农村社会事业200,000.00元,其中160,000.00元用于老寨、弄腊、蚌别、新安公厕建设款,40,000.00元用于2022年高良乡公厕建设项目支出;

2130135农业农村-事业运行-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40,000.00元,用于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项目支出;

2130199农业农村-事业运行-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0,000.00元,用于农业生产救灾(干旱)补助支出;

2130209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84,800.00元,用于公益林护林员补助支出;

2130315农业农村-水利-抗旱110,000.00元,用于水利救灾支出;

2130504农业农村-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810,000.00元,其中60,000.00元用于领黑易地搬迁点地基塌陷加固修缮支出2,000,000.00元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750,000.00元用于坝林村委会丁累、纳非村委会上细独、笼嘎村委会上笼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支出;

2130505农业农村-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生产发展650,000.00元,其中200,000.00元用于设里村委会热区水果实验示范园建设,200,000.00元用于纳厦村维护纳平山沃柑基地建设,250,000.00元用于纳厦村委会蚌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支出;

2130507农业农村-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贷款奖补和贴息25,170.58元,用于小额贷款贴息补助;

2130599农业农村-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075,100.00元,其中3,138,000.00元用于护林员保洁员工资支出,垃圾清运费817,100.00元,项目管理费120,000.00元;

2130706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1,500,000.00元,用于2022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村集体经济)(师宗县学生集中供餐中央厨房建设项目);

2130804农业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62,452.00元,其中2021年度城乡居民“两险”目标责任书考核兑现经费10,448.00元,交通卡点疫情防控经费50,000.00元,2021年度城乡居民“两险”目标责任书考核兑现经费52,004.00元,第二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奖励经费50,000.00元;

2140106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436,087.05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2140123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航道维护10,000.00元,用于航道及渡口养护支出;

223010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5,000.00元,用于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

224070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120,000.00元,其中20,000.00元用于2021年春季自然灾害补助100,000.00元用于农户耕地滑坡受损补助支出;

224999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0,000.00元,其中30,000.00元用于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抗旱)支出40,000.00元用于2021-2022年冬春季自然灾害救助支出;

2296002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0,000.00元,用于戈勒村委会办公场所维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18,142.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5%。与上年相比增加8,409,309.32元,增长32.46%,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交2020年-2021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交跨县调出、在职死亡人员及村干部养老保险,发放村干部离任补偿,在职人员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村干部工资调整、本年度垃圾清运、公路养护疫情防控等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44,643.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其他人员工资发放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59,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交通协管员、村干部工资及2022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

3.教育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是党校保障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81,412.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主要用于文化站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4,211.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社保其他人员工资,全乡退休人员统筹外项工资,全乡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财政部分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1,118,49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全乡在职人员财政部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支出,计划生育宣传员、村干部工资;

7.节能环保支出55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管护费;

8.城乡社区支出819,28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在职、其他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18,584,213.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6%。主要用于农机、农业、畜牧、林业、水务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人员工资、村委会人员工资、热区水果交易会活动支出、公厕建设、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项目、农业生产救灾(干旱)补助、公益林护林员补助、水利救灾、学生集中供餐中央厨房建设项目、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奖励、垃圾清运、交通卡点疫情防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热区水果实验示范园建设、沃柑基地建设、小额贷款贴息、保洁员护林员工资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446,08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公路、航道及渡口养护支出;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2,695,2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部分缴费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30,456.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主要用于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应急救灾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425.00元,支出决算为182,919.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3,420.6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3.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49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6.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4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425.00元,支出决算为182,919.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3,420.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4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公务用车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966.68元,增长12.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1,791.68元,增长26.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25.00元,下降26.8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公务用车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县上公务、下村入户、疫情防控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领导到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检查指导各部门工作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5,014.00元,比上年减少92,866.00元,下降13.90%,主要原因是用于机关运行经费的资金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商品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7,425,798.50元,其中,流动资产8,816,303.37元,固定资产8,586,089.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3,405.7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965.7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6,845.70元,固定资产增加14,8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3,360.1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55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3,801.1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3,885.1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4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8.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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