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依法实行全域火葬公告》解读

  •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0-12-01 15:30

近日,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师宗县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暨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全面深入推进殡葬改革,革除殡葬陋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的治丧新风尚,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人民群众负担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师宗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师宗县火葬区划定方案》《师宗县火葬区调整方案》等有关规定,师宗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公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包括个部分。

实施时间

2020113024时起,师宗县行政辖区城乡居民死亡后遗体一律依法实行火葬(国家政策规定允许土葬的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等10个少数民族和捐献供科研、教学使用的遗体除外,但自愿实行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骨灰统一进公墓安葬或寄存,提倡骨灰在公墓划定区域内采用树葬、花葬、草坪葬、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方式安葬。

)实施范围

201861日启动36个村(社)为火葬区的基础上,2020113024时起,将剩下的74个村委会全部调整为火葬区。界时,师宗县行政辖区内实行全域火葬。凡属火葬区内的所有城乡居民死亡后遗体一律依法实行火葬。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民政所)要做好骨灰安葬的监管工作。

(三)其他事项

公告规定了11项其他事项。

 

相关文件:《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师宗县依法实行全域火葬公告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