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07-18 14:3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21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云南省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云政办函〔20212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完善曲靖市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曲政办函〔20226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加大力度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结合师宗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有关工作,引导民办教育有序健康发展。提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落实国家规范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对民办教育的监督指导,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办学秩序,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推动形成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经验。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县广电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师宗县支行等17个部门组成,其中,县教体局为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例会,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适时召开联络员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或者联络员会议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规范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各项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开展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汇总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开展民办教育管理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报联席会议,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县人民政府。

(三)工作研判制度。联席会议对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各类安全隐患及时研判,主动通报,提出预警,防微杜渐。

(四)联合工作组制度。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联合工作组,赴有关乡(镇、街道)督促、指导、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做好本部门涉及民办教育的有关工作,主动研究民办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按照联席会议各项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工作。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指导乡(镇、街道)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民办教育工作。


 

师宗县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李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书记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

 员:黎双全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

刘文兵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殷慧云  县发改局副局长

   县工信局副局长

周跃先  县教体局副局长

李佳双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杨自祥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民政局副局长

赵育红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忠荣  县人社局副局长

朱永新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县文旅局副局长

周国富  县卫健局副局长

赵双林  县市监局副局长

周开忠  县税务局副局长

周爱玲  人民银行师宗县支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