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师宗县2019年征兵工作措施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师政发〔2019〕6号
  • 2019-04-10 17:2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师宗县2019年征兵工作措施任务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安排部署,抓好落实。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19410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2019年征兵工作措施任务分工方案

 

为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贯彻落实各级征兵准备工作会议精神,压实责任、规范工作、落实奖惩,稳步提升征兵质量效益和五率考评成绩,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征兵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措施和任务分工方案:

一、目标任务

1.确定年度征兵总目标。全县2019年征兵工作总目标为:两零一进一确保,即兵员征集零退兵、廉洁问题零发生五率考评进入全市第一梯队、确保征兵工作安全高效落实。(落实时限:持续展开;责任主体:县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征兵办公室、各乡<镇、街道>

2.明确大学生征集比例。按要求年度大学生征集比例不低于65%、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不低于30%2019年全县大学生拟征集75人、其中大学毕业生拟征集23人。(落实时限:至91日;责任主体:县征兵办公室、各乡<镇、街道>

3.细化各乡镇街道征集任务。根据各乡(镇、街道)适龄青年人数比例,初步明确征集任务数:丹凤街道12名,漾月街道12名,大同街道9名,竹基镇15名,雄壁镇16名,葵山镇12名,彩云镇10名,龙庆乡10名,五龙乡10名,高良乡9名。最终征集任务数以命令为准。(协调单位:县征兵办公室;落实时限:91日;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

二、组织领导

4.及时调整征兵机构。结合县机构改革落实情况,及时调整县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区分征兵准备、宣传造势、任务明确、审批定兵、总结反思5个阶段,召开征兵领导小组会议,贯彻上级指示要求,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协调单位:县征兵办公室;落实时限:持续跟进展开;责任主体:县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及时下发相关通知,集中具备工作经验、业务技能熟练的人员到征兵办公室办公;建立规范日考勤周通报和情况信息互通机制,对征兵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通过培训考核、集中研讨、分头落实,提高征兵办公室工作实效。(协调单位:县征兵办公室;落实时限:41日;责任主体:县征兵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5.完善高(完)中征兵工作站。高(完)中、职业学校成立征兵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成员由政教、教务、总务、工会、团委等部门人员组成,学校提供场地和经费保障;县征兵办公室在高(完)中、职校挂牌设立征兵工作站,学校分管领导任站长,教务处(科)长任副站长,具体承办征兵工作,并按照曲靖市《高(完)中学校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开展业务工作。(协调单位:县征兵办公室;落实时限:57日;责任主体:县教育体育局、各高(完)中、职业学校)。抓好高考前一周静态宣传、毕业离校时一封致信、成绩公布后一次面对面动员三个一活动。(落实时限:85日;责任主体:各高(完)中、职业学校征兵工作站)

6.规范征兵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兵役登记、宣传发动、网上报名、初检初审、进站体检、走访调查、学历审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程序展开,抓实各环节工作,做到年有总体方案、月有阶段计划、周有具体安排,严防因工作随意引发问题。(落实时限:持续展开;责任主体:县征兵办公室)

7.强化检查督导落实。采取军地联合检查、巡回督导、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加强对重点地区、关键节点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抽组纪检、宣传、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成立征兵工作检查督导组,自41日开始,每月1次对各乡(镇、街道)征兵工作采取不打招呼检查督导,确保征兵工作全程落实、末端落实、精准落实。(协调单位:县征兵办公室;落实时限:831日;责任主体:县人武部、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等)

三、宣传动员

8.明确征集重点对象。重点征集大学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并逐年提高比例;对部队培养周期较长的专业人才,如计算机、驾驶、烹饪等特长青年,加大征集力度。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二次入伍人员和少数民族青年。高中生(含中专、职高、技校)未取得毕业证的一律视为初中学历,原则上不予征集。(协调单位:县征兵办公室;落实时限:825日;责任主体:县征兵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

9.抓实征兵宣传工作。严格按要求悬挂征兵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出租车广告平台发布征兵信息,影剧院影片放映前播放征兵宣传视频,组织2次征兵集中宣传;印制宣传手册、当兵七大好处及明信片,及时发放至每一名适龄青年手中;县电视台每周发布征兵相关信息;电信、移动和联通公司发布征兵宣传短信;高(完)中、职业学校完成应届毕业生参军意愿调查。(协调单位:县征兵办公室;落实时限:持续推进展开;责任主体: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各乡<镇、街道>、高(完)中、职业学校)

10.争取大学生返乡应征。由下而上逐级收集师宗籍在校大学生名册,核准返乡男性大学毕业生和高考上线学生两个名册,抓住精准扶贫契机,组织村组干部点对点、面对面入户动员,讲清市县两级对大学生返回户籍地参军入伍相关优惠政策,逐人填写参军意愿调查表征兵宣传回执卡,掌握大学生兵员准确底数,鼓励师宗籍在外大学生返乡参军。(协调单位:县征兵办公室;落实时限:630日;责任主体: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街道>

四、激励机制

11.落实目标责任管理。新兵征集任务以征兵命令形式下达至乡(镇、街道),各单位各部门依据征兵命令明确的任务指标逐项抓好落实。(协调单位:县征兵办公室;落实时限:731日;责任主体:县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12.强化征兵五率考评。对未完成大学生征集任务数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在县委议军会上说明情况。未完成兵员征集任务数,且征兵五率考评排名最后的,由乡(镇、街道)武装部部长在全县征兵工作会上作检查。(协调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征兵办公室、县委组织部;落实时限:翌年2月;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

13.兑现大学生征集奖励。对完成兵员征集任务、大学生征集比例和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的乡(镇、街道)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各乡(镇、街道)每征集一名大学毕业生给予200元工作经费补助,各村委会(社区)每征集一名大学毕业生给予300元工作经费补助;对完成大学新生征集任务的高(完)中、职业学校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各学校每征集一名大学新生给予300元工作经费补助;对2019年征集的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在省市一次性奖励基础上,按本科生1000元、专科生800元给予奖励。(落实时限:1130日;责任主体:县征兵办公室、县财政局)

14.严格执行拒服兵役处罚。严格落实《曲靖市拒服兵役行为处罚实施办法》,加大对体检政考双合格又发生思想问题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并将其列入全县失信人员名单,在办理工商、银行等业务方面予以限制。(落实时限:510日;责任主体:县征兵办公室)

15.明确优待兑现节点。对今年征集的大学毕业生、在校生,一次性奖励金于翌年41日前发放到位(责任主体:县征兵办公室、县财政局)。对于当年入伍的义务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翌年春节前将光荣军属牌悬挂到位,在翌年建军节前将家庭优待金发放到位。(责任主体: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标准质量

16.严格把握体检标准。参照征兵体检条件标准,普检淘汰一批、心检刷掉一批、特检遴选一批;提前组织心理检测系统适应性测试,降低心检淘汰率。体检组主检医师由具有3年以上征兵工作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内科、外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等专科体检医师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不具备条件的医院由工作满5年以上的住院医师担任;检验人员、心电图诊断医师、B超技师、放射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由工作满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对应征青年在常规心电图、精索静脉曲张、下肢静脉曲张、脂肪肝、腋臭等项目检查属临界合格的,必须进行复检,必要时增加24小时动态心电图、阴囊B超等体检办法规定外手段。若未复检,造成退兵的一律视为责任退兵。(协调单位:县征兵办公室;落实时限:820日;责任主体:县卫生健康局、县人民医院、主检医生)

17.依法公开审批定兵。坚持集体研究,逐个审定,综合衡量,择优定兵原则,按照基层推荐、征办初定、集体审定的程序,由县征兵领导小组牵头,县征兵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参与定兵会,逐人审核条件,审定兵员人选。落实公示不少于5天的要求,在县电视台和各乡(镇、街道)公示定兵名单。(协调单位:县征兵办公室;落实时限:831日;责任主体:县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18.科学组织役前训练。突出条令条例、部队常识、基本队列、基础体能、心理适应等重点,全员额组织新兵役前适应性训练,人人签订《安心服役承诺书》,落实复查抽检、思想摸底、问卷调查,训至起运前、练到人上车,通过不少于7天的役前训练发现并解决问题。(落实时限:915日;责任主体:县人武部)

19.认真搞好廉洁监督。组织各级工作人员学习上级指示精神,筑牢自律、自警、自重意识,强化征兵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廉洁征兵观念;设立县、乡、村三级廉洁征兵监督员,组织监督员人人签订《廉洁征兵监督承诺书》,颁发聘用证书和工作证,在电视台公开举报信箱、公示举报电话,持续做到十不准、八公开(协调单位:县征兵办公室;落实时限:持续展开;责任主体:县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0.严肃退兵追责处理。对发生责任退兵的乡(镇、街道),将由县纪委监委介入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对发生非责任退兵的乡(镇、街道),取消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参评资格,党管武装考评征兵工作项计零分,写出书面反思材料并由乡(镇、街道)武装部部长在全县征兵工作会议上说明情况。(落实时限:持续展开;责任主体:县纪委监委、县征兵办公室、各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