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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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29 17:02

 

近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着力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意见提出,全面实施教师“县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完善教师竞聘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完善教师交流轮岗的常态机制;统筹使用有限的教师资源,实现师资均衡配置;落实学校的用人自主权,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实现优师优教。

意见提出,县机构编制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编制和岗位实行总量管理,县教育体育局在核定的编制和总量内,合理配置县域内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职数和教师。县教育体育局对县域内教师人事关系进行集中管理,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实行县域内管统筹、管人员、管评价标准、管绩效,合理配置师资,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相关文件:中共师宗县委 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