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五龙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师宗县五龙乡
  • 2018-09-21 14:44

 

 

五龙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五龙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五龙乡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全乡实现经济总收入64715.9万元,同比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3956.6元,同比增长11%;财政拨款收入30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5.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7.58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亿元,占全年投资计划的120%;全乡金融存款2.25亿元,其中个人存款1.75亿元。

2、集镇建设顺利推进。腊门新区已经完成土地征收620亩,三月三民族民俗文化广场、五洛湖、五龙大道提升改造等重大项目已经完成规划设计、前置审计、招投标等工作,项目正在紧张有序的推进;乡村客运站、新农贸市场、一水两污、集镇亮化等项目顺利建设完工,已经投入使用。

3、脱贫攻坚成效明显。一是动态管理精准到户,经过2017年年中和年尾2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全乡共剔除识别不精准对象4311768人(其中未脱贫剔除户31134人、20142016已脱贫剔除户4001634人),返贫户1668人(其中2016年返贫1043人、2017年返贫625人),新识别户165546人,2017年年底贫困发生率4.6%。二是产业帮扶精准到人,我们把发展产业、扩大就业作为最有效、最可持续的扶贫方式和主攻方向,制定详细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将脱贫措施细化到户、到人。精准落实县、乡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在全村开展一次贫情大普查,针对一般贫困户、深度贫困户、政策兜底户制定不同的产业发展计划。三是教育和医疗保障精准到位,五龙乡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时通过学校、卫生院把相关政策传达到每一户建档立卡户,让他们知道子女就学、生病住院可以享受的各项政策。全乡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险得到了全免,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就学得到全面保障。今年全乡共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入院报销2439人次,医疗救助减免金额136.32万元。四是基础设施建设跟踪到位,按照贫困村脱贫出列标准,大力推进水、电、路、路灯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最近3年,共计投入8282.2万元硬化进村、村内道路258.82公里,投入300余万元安装路灯750盏,投入526.53万元为8761人解决了饮水困难,2016年发放256万元给25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

4、旅游开发稳步推进。紧紧围绕小城镇 十个一建设要求,做好旅游业发展规划,创建平台,积极招商引资,不断夯实旅游业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壮大民族特色支柱产业,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成功举办第十七届三月三民俗文化旅游节,共接待游客6万余人次,实现旅游业收入1200万余元;全年共接待游客30万余人次,实现旅游业收入8000万余元。

5、人居环境切实提高。在全乡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建垃圾房、摆垃圾桶、配运输车、设置垃圾简易堆放点;聘请专业企业对集镇卫生进行规范管理、规范打扫;组建乡政府集镇管理队伍,对全乡私搭乱建、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全乡环境卫生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切实提高。

6、民主法制成效显现。一是完善民主制度建设。坚持贯彻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认真落实人大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群众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的提案、建议。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加强村民自治;二是抓好普法教育工作。全乡干部职工普法教育考试100%通过,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乡,严格做好党务、政务公开,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民主与法制的宣传教育,利用全国普法日、赶集日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让广大老百姓知法、懂法、守法,逐步实现农村基层民主的规范化、法治化,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三是密切关注社情民意。排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化解群众矛盾和纠纷,打造和谐安定的发展局面;四是积极创新管理模式。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公开站所和干部职工工作服务承诺,公开接受监督,针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限时立项整改,不断提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和办事能力。

7、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一是科教文卫稳步发展,结合市委、市政府文化强市和县委、县政府建设全面小康师宗工作目标,坚持以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为原则,进一步健全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构建具有五龙特色、协同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两基成果进一步巩固,全乡适龄儿童入学率99.6%,在校学生巩固率99.8%,小升初升学率100%。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共为全乡4184名中小学学生减免书费、学杂费、补助寄宿制学生生活费共计11274.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6.03%,累计完成乡村两级门诊补偿21454人次,门诊补偿资金近92.67万元,完成住院减免补偿21245余人次,补偿资金28.4万元。发放小额信贷16504920万元。统计了农村动力18293人,外出务工4628人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外出务工26人按照务工地距离远近及务工时间超半年以上的由县财政给予留守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总额9400元。二是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形势大好,全面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平安五龙建设的根本,切实加强基层的治保调解组织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查禁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把问题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加强道路交通、水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解决五转弯安全隐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五龙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五龙乡人大

2五龙乡政府

3.五龙乡党委

4.五龙乡财政所

5.五龙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五龙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五龙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8.五龙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办

9.五龙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办

10.五龙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办

11.五龙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办

12.五龙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五龙乡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请点击下载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五龙乡2017年度收入合计30,931,968.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31,968.2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564,310.38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19,889.62元,由于在职人员工资提标,人员经费类支出增加;二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584,200.00元,由于旅游小集镇建设及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龙乡2017年度支出合计30,188,214.71元。其中:基本支出19,697,614.71元,占总支出的65.25%;项目支出10,490,600.00元,占总支出的34.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9,308,063.88,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中在职人员工资提标,人员经费类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中旅游小集镇建设及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五龙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97,614.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17,336.12,主要原因分析:连续两年增资,人员经费类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35%。人均日常公用经费为20185.6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五龙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90,6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125,400.00,主要是由于旅游小集镇建设及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龙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12,414.7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8%。与上年对比增加276,136.12,连续两年增资,人员经费类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88,05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2%。主要用于人大、政府、党委、财政四个单位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5,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员市级补助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10,44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文化事业各项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6,753.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主要用于社会就业和保障等相关方面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53,74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保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527,53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各项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16,142,13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2%。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相关支出;

8.交通运输(类)支出82,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

9.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防震减灾群测群防人员市级补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支出1,177,53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龙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7,912.00元,支出决算为587,912.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241.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7,671.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241.00元,占20.45%;公务接待费支出467,671.00元,占79.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241.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0,241.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政府、党委、财政和林业在编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7,67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7,67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4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4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扶贫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五龙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7,217.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9,117.00,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日常公用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日常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五龙乡资产总额20,867,353.89元,其中,流动资产7,411,178.12元,固定资产13,456,175.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81,047.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7,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867,353.89 

7,411,178.12 

 

13,456,175.77 

10,927,308.61 

1,078,200.00 

 

1,450,667.1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81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81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人大代表工作经费6.20万元,用于保障五龙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

乡镇工作经费40.00万元,用于保障五龙乡党委、人大、政府、财政、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农业办、农机办、畜牧办、林业办、水务办正常运转。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48万元,涉及五龙乡南岩、狗街、脚家箐等村委会800人,已全部支付到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8、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1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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