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师宗县教育局
  • 2018-09-19 10:44

 

师宗县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师宗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关于教育的决议,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工作。拟订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小学县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加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8.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职称改革,主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归口管理全县国民学历教育;规划、协调和指导各种学历后的继续教育;制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各类招生考试、成人自学考试和相关的社会考试工作。

10.领导所属学校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纪检、行政监察、信访、审计和行风建设。

11.负责直属单位、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

13.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着重点,推动教育持续发展

一是投资1.7亿元,完成建筑总面积66365平方米的荣海新区新学校建设,并于2017年8月全面搬迁开班上课。二是教育五中心项目建设,已完成地界勘测、地形测绘、用地报批、可研编制、方案设计及前期技术服务采购(设计、地勘、预算)招标。三是新建校舍4万平方米,投资6227.5万元,完成30校47个项目41723平方米建设任务。四是建成大同、彩云2个中心幼儿园:投资478.8万元,建成大同街道示范幼儿园教学综合楼3960平方米;投资467.6万元,建成彩云镇中心幼儿园教学综合楼3960平方米。

(二)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着眼点,推动教育协调发展

     投资2.5亿元,完成了信息化建设,一次性配齐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改善了49个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12月12日,师宗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督导检查。

(三)以教师队伍建设为支撑点,推动教育优质发展

一是开展教育系统行风整治,出台教育系统行风整治“十项禁令”,对违反规定事项的具体处罚情形进行了明确,获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重塑了师宗教育整体形象,展现了爱岗敬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教师队伍新气象。二是实施校长交流制度,互派城乡挂职校长助理交流40人,支教34人;三是继续开展教师外派跟岗学习,向贵州兴义派出66名教师参与跟岗学习;四是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及教师招聘工作,37人具备了不同层次的教师资格,招聘特岗教师80名,公开招聘9名教师岗位(含免费师范生1人)。

(四)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切入点,推动教育内涵发展

一是出台了《师宗县教学管理十项制度》《师宗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师宗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各校签订了教学管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加强了中小学教学常规规范管理。二是规范课堂教学行为,营造“以赛促教、以赛促研”的氛围,推荐21名优秀教师参加全市教学技能竞赛,获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3名;推荐2名教师代表曲靖市参加省级教学技能竞赛,均获优秀教师奖。三是开展送教下乡活动,组织2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到各乡镇中小学开展93场次的以毕业班复习指导为主的教学研讨活动,受教学生达4000余人,学科观摩交流教师500余人。四是组织申报研究课题,严格教科研课题管理,提高课题管理水平。本年度全县省级课题在研1项,立项1项,市级课题在研7项,结题3项,县级课题在研19项,立项18项,9项正进行结题验收。

(五)以国家级示范县创建为突破点,推动教育创新发展

紧紧抓住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的契机,强化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通过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加强基础设施、教师队伍、实训基地建设,创新办学模式,拓展就业渠道,把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精准扶贫相结合,注重示范引领与辐射带动,提高培训实效。12月13日,师宗县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工作通过国家复核。

(六)以实施精准扶贫为关键点,推动教育和谐发展

一是制定出台《师宗县教育局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把教育脱贫攻坚任务细化到股室、到人,制定了发展教育脱贫攻坚“四年行动计划”(2016-2019年)。二是全面完成建档立卡工作,将全县正在接受教育的20357人(含学前教育3206人、小学9499人、初中4275人、普通高中教育1317人、职业教育1116人、高等教育944人)的建档立卡户学生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详细档案,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三是惠民政策落实到位,2017年,建档立卡户学生各类奖、免、补、扶、减、帮等共35759人次,共支出资金4076.62万元。四是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采取依法控辍、管理控辍、教改控辍等方式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针对消极厌学劝返无效人员,采取教师签约送教上门解决一部分;针对常年患病无法返校人员,完善休学、转学手续解决一部分;针对早婚早育人员,采取职校教师签约送实用技术、送婚育知识上门解决一部分,不让下一代成为新的建档立卡户;针对残疾智障辍学人员,除不能随班就读的,采取特殊教育学校招收了31人;针对因父母外出务工而辍学的,完善转学等手续解决一批,确保我县建档立卡户辍学学生个个有档案、人人说得清。

(七)以学生全面发展为落脚点,推动教育科学发展

一是素质教育稳步推进,按照《义务教育段学校素质教育考核评价办法》,完成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参加云南省青少年摔跤锦标赛,古典式男子获团体第三名,自由式男子获团体第六名,女子摔跤获团体第五名。二是德育工作务实开展,组织参加“阳光校园·我们是好伙伴”主题教育活动,县教育局被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表彰为“第二十届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阳光校园  我们是好伙伴’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优秀组织奖”;丹凤小学荣获省级绿色学校称号。

(八)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根本点,推动教育安全发展

做实做细校园安全工作,提高校园安全防范水平,确保校园治安秩序稳定。一是开展“三大排查”,消除涉校隐患。开展校园基础大排查、重点人员大排查、内部安全大排查,2017年,组织全县范围内的拉网式排查4次,实时抽查160校,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切实把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清楚,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二是突出“三项整治”,集中治理问题。开展周边整治、专项整治和违法整治行动,为全县168所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举办法制讲座300余次,组织参加全县综治维稳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三是积极创建示范学校,本年度,教育局共创建省级平安校园1校,市级平安校园5校;创建曲靖市法治示范学校6校;曲靖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校。

(九)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发力点,推动教育快速发展

一是成立县委教育党工委。明确工作职能职责,理顺中

小学校党组织关系,把乡镇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收归教育党工委。二是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全县明确了20个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任务,围绕阵地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机制保障、工作业绩等方面要求,重点选树了师宗一中、丹凤小学、县幼儿园、古城完小、师宗职校5个党建示范点,抓好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引领示范带头作用,着力推动全县中小学党建工作立起来、实起来、强起来。三是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以组织规范班子好、管理规范队伍好、活动规范机制好、场所规范阵地好、工作规范作用好“五好五规范”为目标,推进基层学校党组织规范化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帮助其提高党务工作能力。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完善“三会一课”管理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规范支部按期换届、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工作,提升学校党建科学化水平。

2017年,县教育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发展不均衡、后勤队伍有待充实、教师队伍建设任重道远、教学质量难以一步提升等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师宗县教育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1个二级预算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33个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75校,在校学生90970人,在职在编人员4069人,校舍建筑面积910581平方米。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教育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58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23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091

离退休人员987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983人。

师宗县教育局2017年末在编实有车辆17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点击下载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教育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861708034.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7151699.41元,占总收入的98.3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1698806.00元,占总收入的1.36%;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57529.00元,占总收入的0.33%。与上年对比增长了47,873,954.24元,主要原因为工资薪金改革,工资性收入增加


图片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教育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839984274.44元。其中:基本支出754912395.72元,占总支出的89.87%;项目支出85071878.72元,占总支出的10.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增长了25,625,558.17元,主要是因为工资薪金改革,工资性支出增加,同时教育经费加大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师宗县教育局2017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4912395.72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105502961.13元,主要原因2017年工资薪金改革,工资性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教育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071878.72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79877402.96元,主要原因2017年加大教育项目投入,支出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教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4489388.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5%。与上年对比增长了31500965.67元,主要为工资薪金改革,工资性支出增加,同时教育经费加大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602427.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2017年部分下属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教育支出69002065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5%。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及下属各学校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等方面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506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师宗县体育中学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938083.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及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4383455.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3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7.住房保障(类)支出1131403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8.其他支出28055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教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3667.95元,完成预算的195.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0258.75元,完成预算的260.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3409.2元,完成预算的163.4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学校没有预算经费的公务用车有经费支出产生各学校在预算时没有公务接待费的经费,但是部分学校有公务接待费在2017年度产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258.75元,占44.36%;公务接待费支出163409.2元,占55.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258.7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0258.7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师宗县教育系统2017年教育教学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3409.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3409.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师宗县教育系统2017年教育教学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教育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4450.1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44762.23元,主要原因2017年机关厉行节约,减少了部分费用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师宗县教育局2017年日常教育教学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师宗县教育局资产总额953966502.75元,其中,流动资产122397218.7元,固定资产831569284.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492914.5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296981.89元。出租房屋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5100.1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53966502.75 

122397218.7 

831569284.05 

646,463,534.40 

1,844,094.09 

1,325,734.00 

181,935,921.5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51,559.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466,045.0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30,514.0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重点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主要为2017年寄宿生县级配套资金、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从业人员经费等7个项目,涉及资金1105万元。

 

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寄宿生县级配套资金、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从业人员经费等7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金额1105万元,认真为监督各项目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并投入使用。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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