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师宗县煤炭工业局
  • 2018-09-19 10:35

 

    师宗县煤炭工业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煤炭工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一)负责全面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煤炭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地方煤炭产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深化煤炭行业体制改革的建议或意见并监督实施,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煤炭产品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水平,合理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协调解决煤炭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全面组织实施煤炭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和制定地方煤炭行业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等并组织落实。指导煤炭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三)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权。对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区域内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规划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炭行业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矿村共建工作。

(五)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地方煤矿技术发展规划、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为煤炭企业提供技术信息和技术服务,全面推进煤炭行业技术进步。负责组织煤炭行业准入、煤炭生产资质、煤炭经营许可审核和上报审批;负责组织煤炭项目设计、可研审查;负责矿井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和上报审批;负责组织煤矿改扩建项目核准、权限范围内矿井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审核向上报审批。参与区域内煤炭加工转化项目的审查、审核工作。

(六)负责区域内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参与煤炭供需调节和应急保障。

(七)参与各级制定煤矿重特大事故救援方案,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参与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八)对煤炭生产和流通秩序实施监管。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日常监管;负责煤焦流通秩序的整顿。

    (九)负责全县煤矿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煤矿企业负责人、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及其煤矿安全、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有关资质的管理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

(十)负责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各种渠道的煤矿建设资金筹措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一)承办师宗人民政府和师宗县工业经贸局和科技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煤矿安全取得较好成绩。过去的一年,煤炭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煤炭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规章和要求,切实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推行“四级联包”责任制体系、“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和“一线工作法”,深入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安全生产大检查、雨季三防、专项整治、“安康杯”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考评、打非治违、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每月“回头看”、聘请“第三方隐患排查”等活动,严格落实煤矿企业现场管理“十个一律”、所有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实行挂牌上岗。建立了《煤矿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仍组织生产、建设按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制定了《师宗县煤矿五职矿长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不断探索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完善煤矿安全信息化平台。全体监管人员共开展煤矿检查351矿次,参加检查人员1725人次,查出各类隐患2910条,已全部整改销号,对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仍组织生产建设的煤矿企业处罚111.9万元;煤矿安全成效明显,全县区域内未发生煤矿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实现了“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二)煤炭生产保持平稳向好。全行业按照县委、县政府“狠抓落实年”工作要求,严格程序和标准、优化手续、优质服务抓好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扎实做好行业统计调度和经济运行分析,在符合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督促煤矿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煤炭生产,全县煤炭企业共生产原煤151.5万吨、焦炭126.68万吨、洗精煤185万吨,实现煤炭现价产值55.58亿元,完成煤炭固定资产投资6.8亿元。

(三)煤矿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全县需进行整合技改的19对煤矿,金鑫煤矿415万吨/年整合技改项目12月底完成竣工验收;大普安煤矿630万吨/年整合技改项目进入二期工程建设;长青煤矿421万吨/年整合技改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90%,正准备进入二期工程;削安煤矿621万吨/年整合技改项目一期工程完成60%;烂泥沟、大麦沟2个煤矿421万吨/年整合技改项目已取得开工备案回执。龙拢、盈利、盛源3个煤矿技改项目两设计已通过审查;白马田、朝阳、大舍、小田湾4个煤矿完成技改项目两设计,已上报待审;振雄、五一、瓦鲁、大冲沟、大哨、弘科6个煤矿开展了技改项目部分前期工作。

(四)煤矿化解产能推进有力按照省、市、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要求,坚持“一矿一策、一矿一个责任领导、一矿一个工作小组”,积极宣传产业政策、抓好责任分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职工安置指导协调,有效化解煤炭过剩产能30万吨。

(五)煤矿安全基础得到夯实。围绕“四化矿井”建设目标,巩固壁式采煤技术,加大灾害治理力度,加快煤矿企业技术改造步伐,建成皮带运输矿井 1 对,累计完成 3 对;新增机械化运送人员矿井1对,累计完成9对;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 2对。9个煤矿与昭通安威公司签订瓦斯治理服务协议,开展抽采方案编制、瓦斯参数测定、抽采队伍培训与实作指导、钻场布置、煤层瓦斯预抽,瓦斯治理效果检验等工作,坚决做到瓦斯抽放不达标不生产、不掘进;围绕“智慧曲靖”建设目标,加大煤矿安全信息化建设力度,完成县局、分局平台和 9个煤矿平台建设、系统对接、联网调试运行,实现市、县、分局、煤矿四级联网监测监控,提升了安全监管和煤矿信息化水平。

(六)行业人员素质明显提升。围绕“会管、善管、能管”队伍建设目标,一是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百千万”工程,组织参加全年脱产培训煤矿企业总工程师1名、行业主管部门技术骨干8名;对煤矿企业全员培复训1238人;煤矿管理及从业人员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1403人;对煤矿特种作业培复训15654人;组织信息化平台管理人员业务培训36人。二是对全体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新修编的《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政策培训217人次。                                            

(七)党建和廉洁工作有所提升。煤炭局党委始终把党建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安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2017年与9个党支部1个党总支签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工作责任书,各总支、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正常、执行到位;下发两学一做手抄党规党纪《学习笔记》350本及专题学习材料440余套、订购学习报刊330余份、举办辅导讲座班4次、各总支、支部上专题党课54次,局班子成员下支部讲党课14次,组织党员考试2次,党员公开服务承诺290份,党员手抄党纪党规参与率达91%, 10个支部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4个支部创建党建示范点;挤出经费4.8万元,补助到各党支部,规范各支部活动室建设;建立发展党员各类台账4套,共发展党员2名;清理党员档案260份,查找和补齐档案资料49份;完成了6个支部的换届工作,按照“六有”标准,完善5个支部活动场所建设,收缴党费7.9万余元。

2017年的成绩来之不易,应当倍加珍惜;经验弥足珍贵,需要认真总结,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煤矿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部分煤矿投资人、矿长依法依规办矿、生产、建设的意识不强、认识不够,“三违”现象还时有发生,“五职矿长”、”五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特员配备不足不强,特种作业人员“应知应会应做、必知必会必做”不熟练,安全隐患排查不全面、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彻底、老隐患老不整改、同类隐患反复出现、较大隐患时有出现,汲取事故的教训不深刻,等、靠、望思想未彻底改变,转型升级推进十分缓慢,煤矿采矿许可证的变更、延期办理上不积极、不主动、不及时,造成了煤矿因证照到期、过期停产、停建;大部分煤矿职工文化水平低、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自保互保的能力不足,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技能不高、专技人才奇缺,煤矿开拓开采布局不合理、系统复杂,安全投入不足,该配备的装备不配备、能迁就的就迁就,已配置的抽采设备时停时开,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安全生产基础不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采煤、掘进、支护、运输、瓦斯抽采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推广运用滞后。

二是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部分监管人员还存在督促煤矿企业整改安全隐患、存在问题和行政处罚上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不敢较真碰硬现象;受师宗煤炭局体制的影响,部分监管人员担心体制的变迁,身份、工资待遇的变化,工作主动性不强,业务还不精,主要是指导服务煤矿安全发展的工作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够,职工的业务技能再教育培训跟不上专业知识老化,自觉学习行业政策、标准、专业知识的主动性不够,业务素质提升缓慢、技能不高不精,指导煤矿安全发展的能力不强。

三是矿区矛盾纠纷突出。20144月以来,大部分煤矿停产整顿,煤矿只有投入没有产出,通风排水费用、值班值守人员工资支付困难,特别是去产能政策的出台,煤矿要转型升级置换产能需要大量的资金购买产能,不稳定因素大大增加,涉矿矛盾纠纷增多,矿村共建承诺不能兑现,信访事件频率升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煤炭工业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煤炭工业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2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师宗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点击下载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师宗县煤炭工业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煤炭工业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2125673.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125673.3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6.07%,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奖补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煤炭工业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1194673.39元。其中:基本支出20169873.39元,占总支出的39.40%;项目支出31024800元,占总支出的60.60%;上缴上级支出0、经营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6.1%,主要原因分析……节能环保支出同比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煤炭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69873.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79%,主要原因分析……加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煤炭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024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8%,主要原因分析……节能环保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中节能环保支出(金山煤矿化解过剩产能中央奖补资金)2551680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煤业公司云海凤凰城等四小区道路建设资金)928000元、流通工作经费及地磅检测保养费10万元、2016年综合考核奖81.6万元、煤业公司过磅服务费11.4万元、教育住建等部门物业管理费100万元、煤业公司清产核资审计费25万元、工作经费220万元、2016年能源宾馆促消费排名全省全列奖补资金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煤炭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94673.3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6.07%,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奖补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194673.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一、基本支出20169873.39元其中:基本工资4981386元、津贴补贴8040901.0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987188.4元、绩效工资1418527.5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49961.6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94240元二、项目支出31024800.00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金山煤矿化解过剩产能中央奖补资金)2551680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煤业公司云海凤凰城等四小区道路建设资金)928000元、流通工作经费及地磅检测保养费10万元、2016年综合考核奖81.6万元、煤业公司过磅服务费11.4万元、教育住建等部门物业管理费100万元、煤业公司清产核资审计费25万元、工作经费220万元,(其中:办公费:70280.00元、印刷费35804元、手续费6789元、水费8976、电费73608元、差旅费:534875元、培训费64385、公务接待费49830元、劳务费218300元、车辆维护费22750元、其他交通费:2840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万元)、2016年能源宾馆促消费排名全省全列奖补资金10万元。(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煤炭工业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0元,支出决算为72580元,完成预算的51.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750元,完成预算的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830元,完成预算的76.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缺拨付不到位,处于欠债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50元,占16.25%;公务接待费支出49830元,占3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XX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50元。其中:车辆维护费2275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75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到矿区检查(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83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83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煤矿安全检查以及其他地州县到我县安全交叉检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煤炭工业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69873.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79%,主要原因分析是正常增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煤炭局部门资产总额44624988.03元,其中,流动资产36764969.9元,固定资产7860018.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XX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增加19.09%,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7153514.8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8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4624988.03 

36764969.9 

7860018.13 

2819199.26 

848800 

 

4141938.8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中节能环保支出(金山煤矿化解过剩产能中央奖补资金)2551680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煤业公司云海凤凰城等四小区道路建设资金)928000元、流通工作经费及地磅检测保养费10万元、2016年综合考核奖81.6万元、煤业公司过磅服务费11.4万元、教育住建等部门物业管理费100万元、煤业公司清产核资审计费25万元、工作经费220万元、2016年能源宾馆促消费排名全省全列奖补资金10万元。资金使用基本到达了预期绩效目标,实现了资金使用效益。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