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8-09-17 16:35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师宗县住房和建设局成立于1979年,其前身为师宗县城镇建设办公室,建设科、城建局、师宗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因机构改革,土地管理科于1987年析出成立土地局,2002年分设师宗县建设局与师宗县环保局,同年师宗县旅游资源开发领导小组从县建设局析出成立师宗县旅游局。2005年师宗县建设局与师宗县环保局正式独立。2013年7月师宗县规划局、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出独立。其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职责。

    (4)、承担城市管理职责。

    (5)、承担村镇建设管理职责。

    (6)、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职责。

    (7)、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

    (8)、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师宗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9)、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职责。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2017年,县委、县政府下达固定资产投资任务4亿元。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棚户区改造,加快锦绣豪庭、兰泉苑、龙凤庄园三期、云海凤凰城二期、师宗东明园(国税)等续建房地产建设,力争启动荣海.滨河印象、凤凰时代、金荣房地产等新房地产项目建设。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72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18%,其中房地产投资完成7.9亿元,在去年6.36亿元的基础了增24.2%,完成目标任务100.5%。

(二)建筑业总产值快速增长。全年完成房地产去库存19.97平方米,在上年18.6万平方米增7.4%,完成目标任务105.2%。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增8%,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报酬增15%。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6.86亿元,比市级下达任务5.85亿元增1.01亿元,增幅达17.3%。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0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比上年7.65亿元增加30.7%,比市级下达增速25%增加5.7个百分点。房地产销售目标任务22.6万平方米,已完成25.12万平方米,比上年17万平方米增47.76%,完成目标任务的111%。

(三)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加快实施。今年,市下达我县的棚户区改造任务200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6500户,做好脱贫攻坚稳固住房工作。200户棚户区改造任务已细化分解落实到文笔片区实施,已完成征地补偿协议签订191户,兑现补偿资金3483.01万元,已启动建设;全县6500户危房改造任务,正加快推进建设,目前已开工3770户、开工率58%,已竣工1690户、竣工率26%。

(四)努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已完成师宗县县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师宗县文笔镇山片区和文华路片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等6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项目用地、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其中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开发专项规划已获省上审批。今年以来,已投资20余亿元,启动实施了文笔公园、凤凰大道、子午景观大道、丹凤东路、通源大街北延线、灰山南路、农贸市场棚户区改造和自来水厂、城市污水管网等重点市政项目。全力推进师宗县文笔二号小区道路改造工程,已成立指挥部,建设相关手续已全部完成,即可启动建设。全力推进文笔公园暨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二期活动广场、停车场及配套商业服务管理房、核心区绿化景观照明工程正进行招投标,即将开工建设。全力推进做好丹凤路改造和通源大街北延长线建设扫尾工作。投资62万元,对县城重点地段雨污管网清淤检测约5公里,改扩建沉井6座,修复街道休息木凉亭12座,修补通玄广场凤凰雕塑1座,更换破损窨井盖45套,更换路灯20盏。

(五)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稳步推进。投资931万元,建成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包括指挥中心1个,电子警察34处,违法抓拍点33个,卡口系统10个,新建及改造信号灯9组。投资1.39亿元,建设垃圾填埋场2座、垃圾热解站25座,配齐压缩车16辆、钩背车152辆、钩背箱4700个,新建村镇公厕91座、集镇和村庄污水处理设施5座,夯实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基础,实现全县城乡垃圾收运处覆盖率达100%。实施农贸市场片区、文化市场片区、三街片区等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切实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服务功能。继续完善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数字城管平台建设,提升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严肃治理违法违章停车行为,充分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进行处理。自2017年6月1日正式运行以来,机动车闯红灯、违停、违禁入城等违反交通信号和开车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机、吸烟等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同时,全面整治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所在地主要出入通道、乡村结合部、农贸市场等区域环境卫生,确保乡(镇、街道)容貌整洁有序。

严格落实路长、河长、片长、村长制,完善县、乡、村、组、户五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形成县、乡、村、组、户上下联动,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管理无盲区。建立以信息公开、有奖举报、社会听证、新闻舆论监督等公众参与制度,利用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方式营造全社会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监督问责机制,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各项工作考核,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促进工作落实到位。坚持好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排序、一月一通报等制度,并将通报结果和暗访情况通过公共媒体进行曝光,倒逼严格落实好一计划三方案和城市交通秩序、殡葬管理等15个管理办法。

(六)全力抓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定期不定期,通过多形式多途径,进行建筑从业人员培训;严肃查处建筑领域中的各类挂靠、转包等违法行为。认真履行好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能,深入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巡查82次191人次,全县建筑安全生产零死亡事故和建筑受监工程质量100%达标。

(七)全面落实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继续抓好风岭村委会脱贫后续工作,追踪贫困户生活生产、经济收入等基本情况,按症下药,确保扶贫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17年,按照住建部、省委 省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师宗县精准聚焦8463户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险住房修缮加固、改造工作。制定了《师宗县脱贫攻坚农村民居维修加固实施方案(试行)》,并依照《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及相关标准和要求。选择砖混结构、空心砌块砖木结构、土木结构、石木结构四种具有代表性的危房作为加固改造示范建设。师宗县共申报四类对象31612户,除重锁定30374户,其中,建档立卡11435户、低保户20698户、分散供养829户、残疾人7513户(备注:由于四类对象数据存在一户多重身份的情况,因此四类对象数据相加大于锁定结果)。已认定危房29473户,其中C级7106户、D级10997户、无房户954户、易地搬迁310户、安全住房7598户,取消2017年申报361户,已享受补助2147户。

(八)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季度党课、民主生活会、局职工会、局务会、局党委会等对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落实了《重点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用车制度》等。严格资金管理,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不挪用资金,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不巧立名目发放和私放私存公款,节假日不发任何钱物,确保干部职工过上清廉祥和安全的节假日。规范公务接待,杜绝挥霍公款相互宴请、收送纪念品或礼品等行为。严格公车管理,落实公务用车改革,把超指标超数量的5辆公务用车上交县车改办,对全局剩余的2张公务用车,统一公车标识,统一核实公车用油,所有公务用车下班时间、节假日时间统一停放在单位,杜绝公车私用。全年公务接待经费同比减少35%。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9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办公室

2.财务室

3.建筑市场建管股

4.政策法规与质量安全监督股

5.城市建设管理股

6.村镇建设管理股

7.房地产管理股

8.人防指挥信息和工程建设股

9.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股

10.师宗县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

11.师宗县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12.师宗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13.师宗县村镇建设办公室

14.师宗县环境卫生绿化局

15.师宗县公用事业管理股

16.师宗县建筑勘察设计室(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点击附表链接)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33689680.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89680.9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2.3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财政资金紧张,压缩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30820183.87元。其中:基本支出8276985.81元,占总支出的26.86%;项目支出22543198.06元,占总支出的73.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7.6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财政资金紧张,压缩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76985.8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将2016年度纳入基本支出的水体运行维护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费用纳入项目支出;二是本年度本年度财政资金紧张,压缩预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543198.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将2016年度纳入基本支出的水体运行维护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费用纳入项目支出;二是本年度本年度财政资金紧张,压缩预算。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万;二是用于节能环保支出(污水处理费)480万;用于城乡社区支出1407.37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46440.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29%。与上年对比减少68.4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财政资金紧张,压缩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3%。主要用于2016年棚户区改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8603.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1509.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8674元;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8419.41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313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节能环保支出4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主要用于水体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10731407.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99%。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6161352.7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4270055.11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00000元。

6.农林水支出7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开支。

7.住房保障支出128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主要用于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50000元;住房公积金5339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9411.31元,支出决算为89411.31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822.31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589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822.31元,占65.79%;公务接待费支出30589元,占34.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822.3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822.3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提升人居环境普查、市政公共设施维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58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58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提升人居环境普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8249.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25%,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度纳入基本支出的水体运行维护480万元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费用427万元纳入项目支出;二是本年度本年度财政资金紧张,压缩预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989.77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726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3368940.19元,其中,流动资产11323389.19元,固定资产20455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75955.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56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368940.19 

11323389.19 

2045551 

0 

1056776 

0 

988775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6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6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4、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6、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1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绿化维护费,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专项经费190万元项目内容:城区绿化维护。产生效益:保障城市新建绿地成活率98%;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粪小于5%;正常叶片保存率大于90%

2项目名称: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专项经费300万元,项目内容:城区路灯电费及市政公共设施维护。产生效益:保障城市公共照明亮化率大于98%,市政公共设施完好率90%以上。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