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 师宗县交通运输局
  • 2018-09-05 12:05

         师宗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基本职能:

1、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

2、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4、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和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5、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渡口、码头、水运的行业管理。

6、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7、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交通运行情况,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可以成果推广和开发。教育培训、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8、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师宗县交通运输局决算总收入120,811,290.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811,290.04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84,300,639.69 元,主要原因是江召公路建设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20,811,290.04元,其中:基本支出1,938,418.38元,占总支出的1.61%;项目支出118,872,871.66

元,占总支出的98.3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8,418.3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768.03 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872,871.66 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950,871.66 元,主要原因是江召公路建设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增加。

 

四、“三公”支出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情况:无

(二)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全年运行维护费39610.00元,平均每辆19805.00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4610.00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下达1辆车费用,2016年下达2辆车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748.00元,招待6批,68人,比上年支出增加820.00元,主要原因是基数过小,无法控制增减。

 

五、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点击下载)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基本职能:

1、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

2、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4、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和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5、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渡口、码头、水运的行业管理。

6、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7、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交通运行情况,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可以成果推广和开发。教育培训、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8、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师宗县交通运输局决算总收入120,811,290.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811,290.04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84,300,639.69 元,主要原因是江召公路建设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20,811,290.04元,其中:基本支出1,938,418.38元,占总支出的1.61%;项目支出118,872,871.66

元,占总支出的98.3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8,418.3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768.03 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872,871.66 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950,871.66 元,主要原因是江召公路建设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增加。

 

四、“三公”支出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情况:无

(二)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全年运行维护费39610.00元,平均每辆19805.00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4610.00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下达1辆车费用,2016年下达2辆车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748.00元,招待6批,68人,比上年支出增加820.00元,主要原因是基数过小,无法控制增减。

 

五、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点击下载)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