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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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3-07 09:41

师宗县财政局:

根据预算公开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单位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旅游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旅游发展的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事业和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动漫和网络游戏产业发展,加强著作权保护工作;拟订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博物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研究、传承普及工作。

3.拟订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事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广播电视机构的宣传业务,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加强对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工作的领导,审定其在各个时期的宣传报道计划,组织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广播电视宣传报道。

4.编制全县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负责旅游涉外事务和对外联络、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旅游节庆活动;指导直属单位、旅游行业协会工作;指导乡(镇)和涉旅企业的旅游工作;研究旅游投资方向,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

5.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体广电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公共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旅游产品生产。组织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文体广电事业的重大工程;组织开展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与保护,推进全县文体广电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

6.负责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工作、广播电影电视、旅游行业监管。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市场行政综合执法。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组织开展文物行政执法、文物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县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广电行业活动实施检查监督和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受理旅游投诉;监督检查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色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的落实情况。

7.指导全县重点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旅游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旅游设施建设。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体育事业,指导图书、文化、体育和基层文化体育事业建设;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的发展;指导全县特别是扶助少数民族和边远贫困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旅游区域、景区(点)旅游度假区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全县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安排和管理政府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开发建设资金。

8.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旅游事业;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管理全县新闻出版、著作权事业;审核报批全县新闻出版行业管理项目;审核外来旅游机构、旅行社在我县市场准入资格;组织旅游从业人员的考试和队伍建设。

9.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和安全播出;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办辖区内广播电视台、站(网)、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立或撤销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乡镇广播电视站、企事业单位及农村集镇有线广播电视站(网)的设立审核、报批及业务监管工作,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准入、退出及监管。

10.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规划竞技体育的发展,抓好体育项目的业余训练和竞技体育工作;组织体育科研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参加市运会比赛,承办和协办省内、市内重大体育竞赛;组织开展全县综合性体育运动会。

11.推进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旅游公共服务领域的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旅游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

12.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设15个内设机构(正股级)。机构人员数编制数22名。实有人数22人,下设1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文化市场稽查队(副科级),7个事业单位(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电影管理站、凤凰谷风景区管理所、广电服务中心、体育服务指导中心)。

三、预决算情况

1.2016年决算情况

2016年我单位收入:214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8.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0万元,其他收入221.31万元。支出2455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60元,项目支出1102.44万元。

2.2017年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7年预算1396.4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0.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42万元,专项经费188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2.5万元,公务接待费为4万元。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预算规定,对资金进项合理的安排及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师宗县文华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

2017年3月7日

 

          

附件:师宗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2017年政府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