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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农村拆房事宜
来信时间 2020-02-10 00:00:00 来信人 昝*凤
来信内容 您好!我家住漾月街道新村村委会新村,家中的房屋是八十年代的土基房,2020年下半年打算建房,请问农村房屋拆旧补新有补助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0-02-12 00:00:00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6]251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17])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8]48号)的规定,国家政策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在农村生活、居住在C、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及改造能力不足的非4类重点对象农户。但下列农户对象不得列为改造对象:有其他安全住房、门面房及其他经营性用房的;常年外出务工或经商,农村住房虽为危房,但自身有能力改造而又不自己改造的;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购买了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在工商部门注册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取消资格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已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不得重复补助;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也不得列入改造对象。 请您对照上述规定,看您户是否符合政策扶持危房改造对象。若符合条件,请向新村村委会提出申请,再由村委会按政策要求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再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