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动态 师宗要闻

要闻动态

师宗县积极开展《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9-11-01 15:48  来源:师宗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5063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遛狗不拴绳、禁烟场所吸烟不听劝。”等诸多不文明行为被写入《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条例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执行后,行为人将会面临50元至200元的罚款。

    11月1日上午,师宗县委宣传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师宗分公司、师宗县融媒体中心、共青团师宗县委、师宗县漾月街道在县城通玄公园联合开展《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吸引了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咨询。志愿者们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册、《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解读宣传单等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并认真细致地讲解《条例》中倡导和鼓励的文明行为、禁止的不文明行为、法律责任等内容,呼吁广大群众告别陋习,学习并自觉遵守条例,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作者:袁燕坤)

师宗五龙上演“浑水摸鱼”大戏,选手们全身稀泥,现场把人笑翻师宗县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