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师市监听告字〔2018〕7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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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5-17 19:07

云南泰宏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师宗分公司等47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云南泰宏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师宗分公司等47户企业(名单附后)长期停业未经营一案,现已调查终结。因当事人不在登记住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听证告知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云南泰宏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师宗分公司等47户企业,因处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状态,其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所指的“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云南泰宏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师宗分公司等47户企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拟吊销云南泰宏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师宗分公司等47户企业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本局联系电话:0874-5754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