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进入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的公告

  • 师宗县融媒体中心
  • 2020-12-15 15:08

各乡(镇、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进入我县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新冠病毒输入性风险,确保我县冷链食品安全,现就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自2020121日零时起,凡从云南省口岸进口或从省外进入我县的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必须在进口冷链食品到达我县辖区之前24小时主动向我县设立的集中监管仓区提出预约,并如实申报货主单位、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商注册号、海关报关单据、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收货单位、货物流向、运输车辆、司机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完整信息。进入我县设立的集中监管仓区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货品经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在我县储存、销售、加工。

二、我县在师宗县茶花味精批发部冷冻库设立一个集中监管仓区。联系人:张发平,联系电话:15287435639,地址:师宗县漾月街道云青路5号。

三、本公告发布之前,已进入我县储存、销售、加工的从云南省口岸进口或从省外进入的冷链食品,其经营主体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核酸检测和消毒机构,完成存量冷链食品的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杀,在取得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杀合格证明后,方可对外销售、加工。

四、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各部门按照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

五、集中监管仓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采样核酸检测、外包装预防性消毒和仓储费用由货主全额承担。

六、我县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责任,使用“云智溯”,将采购、销售的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及供货者(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和凭证录入至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

七、具体实施规定由师宗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外另行发布。市场监管、卫健、工业信息和商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全方位加强对冷链食品的监督检查。

八、对于违反本公告规定,存在进口冷链食品应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而不进入,储存、销售、加工未取得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等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师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