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4 15:01 来源:师宗县商务局 浏览次数:11685
根据《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师政办发〔2018〕42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师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有效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联席会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师宗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电商办”)主任为副召集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师宗县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电商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县电商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职能
(一)听取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任务、责任分解、配套文件牵头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二)听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及子项目实施、资金报账、电商扶贫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三)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和上级各部门开展电子商务工作的有关政策。
(四)研究和部署今后一段时间内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及电商扶贫工作,对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对策、协商解决。
三、工作规则
师宗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定期或按需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研究讨论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保会议主持人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重大会议需经联席会议讨论,以会有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召集人签批后下发。
(二)联席会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师宗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头做好 会议安排。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全县电商工作情况及有关成员单位参会与信息报告情况。
(四)联席会议不刻公章,需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通知等文件,以区电商办印章代签。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