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5 11:26 来源: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5026
事项名称: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批准编号: 云曲师审许2021第002号
申请挖掘单位:师宗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挖掘地点:
(一)行人通行道:凤竹路、西华街、丹凤路交小石山、青海园、绿海花园、通源大街交农行生活区处大街、荣海新区兴师路北延长线。
挖掘原因:实施县城市投资公司第一自来水厂扩建及配套供水管管网连接各小区供水管网工程
挖掘时间:2021年3月22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
挖掘面积:总面积5051.8平方米。
挖掘要求:
(一)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打围施工,杜绝扬尘污染,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二)施工涉及相关管线保护的,相关企业须派人同步到场查看保护性措施是否到位;
(三)施工完毕后及时拆除围挡,涉及城市主道路开挖路段严格按照交通安全保通方案执行、施工完毕后及时拆除围挡、恢复道路通行。
如因城市管理需要应无条件拆除或办理顺延手续。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