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师宗县第四批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投诉举报件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03 10:3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645

 

 

按照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现将我县已完成整改的第四批环境保护督察反馈11问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93日至9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致电师宗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窦勉孝,联系电话:13577399066

 

附件:师宗县第四批师宗县第四批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投诉举报件整改清单

 

 

 

 

 

 

 

 

 

师宗县第四批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

投诉举报件整改清单

一、师宗县2016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

序号

问题编号

问题

名称

整改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

1

52-34

关于曲靖市土壤重金属超标率较高的问题

师宗县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制发了《师宗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师政办发〔2017〕95号)和《师宗县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全县土壤污染防治作出全面规划和部署;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和农业农村厅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完成全县236976亩耕地,其中:工矿企业周边区187131亩,取样1256个点位,污水灌区49845亩,取样333个点位,一般农田134661亩,取样82个,采集送检土壤样品1671个和农用地省、市、县速测1800批次,分析29次,无农残超标事件,未发现受污染耕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100%,经排查,我县暂未发现建设用地污染地块,没有出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事件,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83个,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第一批次共10家(3家关闭,1家垃圾填埋场,6家在产),确立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1家(师宗东方红锌业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委托第三方完成自行监测和清洁生产审核,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要求企业完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环境应急预案及固体废物“三防”设施,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有序实施农田、污染场地风险防控和治理修复等项目,加大涉重金属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奖补制度,以达标排放促企业转型升级,关停拆除云南天高镍业有限公司35万吨锰铁生产线和云南师宗铁合金有限公司铁合金生产线,多措并举,减轻重金属污染,严格涉重金属建设项目审批,编制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方案,加快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2018年,完成全县1458个土壤污染监测点位代表面积核查,95个土壤国控例行监测点位经纬度核查, 29个土壤重金属污染协同监测点农产品样取样、制样、流转,11个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样取样、流转,11个土壤重金属污染协同监测点土样取样、制样、流转,11个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样取样、流转,通过开展可疑污染区域内农田土壤重金属普查,建立和完善全县农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在县城周边涉重金属污染区(古城社区、海晏社区、新村社区)引导农户积极调整种植结构,减少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大力发展绿化苗木栽植,推动受污染农田安全高效利用,古城社区就新增绿化苗木面积1100亩,栽植户54户,利用上级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建立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预警点,及时准确掌握土壤重金属污染变化动态,准确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推行农艺调控、结构调整、作物替换等方式,推动重金属污染农田高效安全利用。

完成

 

 

 

二、师宗县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清单

序号

问题编号

问题名称

整改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

1

37-3

关于修订完善《曲靖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试行)》明确部门生态环保职责的问题

201910月,师宗县结合机构改革,修订完善了《师宗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试行)》,目前《师宗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师发〔202031号)已印发实施,细化了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完成

2

37-4

关于对生态创建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师宗县认真贯彻落实《师宗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4-2020年),印发了《师宗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业务培训会,2005929日完成大同镇云南省生态乡镇创建(云政办发〔2005167号);2007621日完成五龙乡云南省生态乡镇创建(云政办发〔2007136号);2013年创建市级生态村2个(雄壁镇法召村委会、葵山镇瓦葵村委会);2015年创建市级生态村17个,其中,竹基镇10个、葵山镇7个; 2016年创建市级生态村32个,其中,雄壁镇10个、龙庆乡11个、高良乡11个; 2018年创建市级生态村22个,其中,丹凤街道8个、漾月街道7个、彩云镇7个;2019年完成丹凤街道、漾月街道、雄壁镇、彩云镇、竹基镇、葵山镇6个乡(镇、街道)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工作,占全县10个乡(镇、街道)的80%

完成

3

37-9-2

关于规划实施过程中对规划环评措施落实不到位、约束性不强的问题

按照《曲靖市“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已完成《师宗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0)》、《师宗县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总体规划》

2016-2030)环境保护专篇的修编。师宗县按照年度规划计划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研究、协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事宜。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16140)要求,加强对各相关单位执行规划环评情况的考核和督查,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编制机关及时组织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将评价结果报告审批机关,规划审批机关及时组织论证并对规划进行修订。

完成

4

37-13

关于部分重金属污染废渣数量和实际处理量悬殊大及固体废物排查处置的问题

师宗县根据全市全面排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和堆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和堆存进行了排查,针对存在问题要求相关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进行治理。对雄壁煤矿区堆存的煤矸石等一般工业固废,定期运输至煤矸石砖厂做原料使用,全部资源化利用。

完成

5

37-22-2

关于宣威市境内存在煤矿矿井水直接排至外环境及全市产煤县煤矿健全煤矿井污水处理设施的问题

师宗县加强对行政区域内17对现存煤矿矿井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调查,督促所有煤矿建设矿井水治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对关闭矿井渗水井口进一步关严填实,防止矿井水直接排入外环境,同时加强监管,对发现煤矿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使用,偷排、漏排污水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完成

6

37-24

关于全市企业和政府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修复进展缓慢的问题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对有整合主体的,由整合主体实施恢复治理。没有整合主体的,由政府纳入预算实施恢复治理,逐步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备案工作纳入矿业权审查。

完成

7

37-32-1

关于水务部门存在对自身的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认识不清的问题

师宗县水务局积极组织编制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认真履行水务管理职责,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和落实。

完成

 

 

三、师宗县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清单

 

序号

问题编号

问题名称

整改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

1

58-5

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设施或建筑没有完成整改

师宗县严格对应整改方案措施要求,菌子山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设施或建筑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销号。

完成

2

58-35

中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未落实

师宗县严格对应整改方案措施要求,中小水电清理已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剩余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实施生态流量设施改造和安装生态流量监控设施的中小水电一共12座,目前已全部安装生态流量下泄设施,生态流量与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率达到100%

完成

3

58-13

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办理不到位(现场抽查沾益康庄肥业、沾益万佳焦化、花山片区煤场扬尘、宣威凤祥冶炼厂等环境问题及14件重复举报件、回访不满意涉及20164件和20181件)

严格对应整改方案措施要求,14件投诉举报件已整改完成上报市级验收销号。

完成

《师宗县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草案)》听证结果公告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1年3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