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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11:35  来源:师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1130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取消民族成分更改和成立社会团体审批,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其他行政职权等共23项。严格控制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明确了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细化了事前的各类信息,明确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应全程佩戴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做到同基础信息同源、数据标准一致。

(三)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流程。严格执行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并进行音像记录。以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出台行政执法规范用语和音像记录用语指引,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

(四)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细化了审核规范,落实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2人的原则要求,认真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继续实施民族宗教领域的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基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表明身份、调查取证、告知、

听取申辩、审查决定、送达等执法工作程序,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结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工作,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四)加强法治教育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带头讲法治课,学法表率。安排12次法治专题学习,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学习。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推进学法形式创新,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必学内容。

(五)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民族宗教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深入推进多层次依法治理,继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依法治县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重视还不够大;二是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力度还有待加强。四是法治工作考核机制还不健全。五是应用法治建设解决实际问题和法治思维综合能力有待逐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努力方向

在下步工作中,民族宗教事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狠抓《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全面落实,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加强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长效机制,着力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一是弘扬法治理念,塑造法治精神。着力提高民族宗教领域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通过完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执法检查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说法制度、学法考试档案管理制度,真正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巩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执法的法律素养。二是严格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文明执法。从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形象建设抓起,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法治政府建设评议考核机制,创新办案手段,规范办案程序,增强执法人员工作能力,锤炼严谨、唯实的办案作风,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政府建设、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师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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