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1 11:08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2056
为切实有效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根据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财政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云财农〔2022〕31号)、曲靖市财政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曲靖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曲财农〔2022〕21号)、师宗县财政局等12部门《师宗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师财农〔2022〕7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通过专项治理,加快打通惠民惠农政策直接入户、直达群众的堵点、卡点,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堵塞漏洞、规范管理,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全面覆盖,以查促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全覆盖自查,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重点检查,边查边改,以查促改。
2.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家乡村振兴局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2〕37号),省纪委省监委关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调研报告,《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云财农〔2022〕31号)、《曲靖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曲财农〔2022〕21号)和《师宗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师财农〔2022〕7号)文件,按照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乡村振兴局、中国人民银行师宗县支行、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残疾人联合会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在自查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领域核查出的问题及时全面整改;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机制,提高政策实效,增强补贴的针对性、有效性、便利性,推进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3.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街道财政所牵头组织,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明确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既实行行业部门系统内部自查和重点检查,又实行属地自查和重点检查,最终形成专项治理报告,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三)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并完善治理规范措施,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农民一张卡”,形成大监督格局,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受益群众身上。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及内容
1.清查范围:2018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中央、省、县各级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发放和管理情况。
2.清查内容:对各级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政策、主管部门、项目资金、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和发放银行等内容进行全面清查摸底,查清现状,找准问题,推进整改。
(二)重点整治问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重点清查、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1.部门协调不够,实现“一卡通”“一卡统”还有差距的问题。
(1)统计标准、口径缺乏规范认定,相关方面提供的数据不一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的发放方式、发放周期、项目入卡范围各不相同,统计口径不一,同一项目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的发放金额不同,同一层级财政部门提供的项目数与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数不同等问题。
(2)政出多门,“一人多卡一户多卡”问题。补贴项目主管部门要求不同,各主管部门要求补助对象提供符合部门要求的银行卡,甚至同一部门不同类型补助资金要求不同银行卡等问题;各金融机构系统业务改革淘汰旧惠农补贴存折本后,统一外观标识的惠农“一卡通”银行卡发行量过低,以普通银行卡替代,导致出现“一户多卡”等问题。
(3)补贴资金发放零散,政策执行效果不佳。各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零碎分散,各类补贴发放各行其是,同一项目发放周期不一,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等问题。
(4)现有“一卡通”管理系统覆盖补贴项目不全,资金动态监测效果不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银行尚未统一通过“一卡通”管理,仍由各相关主管部门选择银行发放,代理银行过多过滥,上级部门无法在线查询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和实施有效监管等问题。
2.补贴项目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不够,实现按时按标准、准确到人到户有差距的问题。
(1)“重资金发放、轻事中事后监管”问题。职能部门惠农财政补贴“一拨了之”,在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检查、事后专项核查上的审核监管职责弱化;在申报、审核、发放过程中,主管部门对乡镇(街道)汇总上报的数据停留于形式上的审核,实质性审核主要依托于村组(社区),对资金兑付的合理性、风险性难以把控,以编造虚假花名册、伪造资格条件、虚增名目等方式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在资金发放后,各主管部门未与财政部门之间建立资金效益的评价反馈、会商、信息共享等制度机制,延时发放、清算不及时,被统筹整合使用等情况;主管部门对资金兑付情况掌握不清,没有建立资金使用动态台账,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对资金使用等情况疏于日常监管等问题。
(2)补贴资金的管理部门多,各部门间配合不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来源渠道多,条条管理、政出多门、自成体系的局面造成信息透明度不高、监督成本加大、监督效果不佳。
(3)部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不健全。惠民惠农资金涉及部门多、行业跨度大,各部门数据缺乏共享机制,信息壁垒下各部门反复采集、既增加工作量,也容易出现信息错漏补贴资金错发、漏发、滞留发等问题。
3.补贴对象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1)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引导力度不够。职能部门政策宣传方式单一,政策未能有效宣传到村、到组、到户,使得群众对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补贴标准一知半解,“稀里糊涂拿钱”、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
(2)补贴信息公示公告程序不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公示渠道窄、途径少、方式单一,且部门、乡镇、村委会没有严格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的要求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导致群众知晓率低,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得不到保障。
(3)利用政策宣传“先机”,故意隐瞒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侵占群众利益。村组干部对政策宣传解释敷衍了事,甚至利用掌握的政策及群众信息的“先机”来蚕食群众利益,导致补助资金不能真正惠及群众。
4.街道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源头信息收集不细致,基础数据填报不全面。街道、村组在数据收集、核对审核、政策执行等业务工作上有漏洞,导致农户信息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
(2)基础信息动态更新管理不够,审核把关不严。街道、村组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对基础信息维护及动态更新不及时,导致信息资料不准、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影响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
(3)代领代办诱发源头“微腐败”。村组干部为民服务不到位,纪法意识不强,主观存在想占便宜、贪好处的想法,凭借群众信任和权力,在代领、代持、代办中与民争利,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非法侵占,搞“微腐败”问题。
5.在“财政搭台、银部对接、践行惠民惠农金融服务”上联动协作机制不畅,金融服务质量有差距的问题。
(1)行政部门与金融机构联动协作机制不畅,资金无法及时兑付。金融机构与补贴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沟通协作不足,导致资金发放不及时,错发漏发滞留发等问题反复出现,针对滞留资金发放困难问题缺乏有效沟通解决措施,造成资金到位后无法及时兑付等问题。
(2)“最后一公里”服务意识不强,金融服务质效不佳。代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不了解,在群众办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查询与取款等业务过程中缺少细心与耐心。短信提醒功能需付费开通,提醒内容要素不全、补贴项目不明确等问题。
(3)协作防范风险机制不完善,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金融机构对协作防范违规代领、代办、冒领补贴的措施落实不到位,机制不完善。
(4)部门、代理银行等主体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6.根据工作实际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
三、职责分工
街道财政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等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补贴政策实施和补贴资金兑付及监督管理工作,动态调整补贴政策清单,组织开展本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自查和重点检查;街道财政所负责按时向县级“一卡通”专项治理办公室报送自查、重点检查报告及相关统计表,针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存在问题,建立规范整改制度,组织做好存在问题整改,提升治理成效;信用社负责规范有序做好补贴资金代发工作,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四、治理步骤、方法及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工作部署(3月11日前)。财政所牵头,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管理服务中心、民政所等业务主管部门参与,制定《漾月街道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建立街道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
(二)自查(3月21日前)。各相关站所要按照治理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全面问题排查,并填报《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 (详见附件2)。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地做好限时整改安排,及时完成问题整改。3月21日前,财政所必须将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并附填报的自查表和问题统计表,报送县级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重点检查(4月20日前)。为切实做好市级重点抽查迎检工作,在自查基础上,积极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系统内重点检查,对专项治理查出的问题,应对标对表,全面梳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使用各个环节违纪违规违法的风险点,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对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责任主体按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12月25日前)。9月30日前,分析总结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情况,举一反三,健全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制度;11月30日前配合完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建设,开展系统试运行;12月25日前,正式上线运行“一卡通”平台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和机制运行规则等,下设办公室在财政所。各相关站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措施,迅速行动,扎实开展好“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各相关站所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切实组织好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各相关站所边查边改,不走过场。认真做好存在问题整改,及时将自查报告、整改报告、自查表、问题统计表,经部门及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时上报县级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主动接受监督。街道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号码:0874-5757588,地址:师宗县漾月街道办事处。对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的群众,必须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漾月街道涉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