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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实施家电下乡政策顺民意 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3-01-16 10:22  来源:师宗县商务局  浏览次数:4155


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由国家商务部和财政部牵头实施的一项支农惠农政策,对于拉动内需、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农村消费升级和改善农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师宗县2009年启动家电下乡仪式,在实施的过程中,从实际出发,以尊重当地农民意愿和满足农民需求为出发点,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

一、丰富产品种类。2009年,家电下乡产品由原来的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机、手机4类增加到摩托车、燃气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脑、太阳能热水器共10类。 同时,补贴产品限购政策也作了调整,将原来每户每类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限购1台调增到2台,更好地满足农民需要,

 二、简化兑付程序。2010年,取消了由农户申报、乡级审核、乡级兑付的程序,实行补贴资金由销售网点现场审核并垫资兑付,财政部门与销售网点定期结的兑付程序,大大简化家电下乡补贴的兑付程序,农牧民不再需要“层层申报”,而在购买家电产品的同时就可享受到补贴款,节约了时间和精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提高产品限价。2010年,提高了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9类产品的最高限价,并明确了相关补贴标准。有效满足农村不同阶层消费者的需求,扩大了企业的市场。

四、扩大网店辐射面。一是扩大地域辐射面,逐步推进,从县城扩大到乡镇;二是增加销售网点,截至目前,全县共有销售网点113个,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100%覆盖全县和所有乡镇。

五、扩大适用范围自2010年1月1日起,将国有农场、林场职工纳入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范围。国有农场、林场职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和农业户口居民一样,享受商品售价13%的财政补贴。让更多的百姓享受到家电下乡的实惠。

六、加强销售网点监管。为确保家电下乡政策的顺利实施,师宗县采取巡查、抽查、暗访等多种措施,加强对销售网点这一重要环节的日常监管和清理整顿,共取缔了31户不合格网点资格,规范了家电下乡销售秩序,切实维护好农民利益和国家财政安全。

据统计,截至2012年12月底,师宗县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12557台(件),实现销售额2.4亿元;共兑现家电下乡产品100389台(件),兑现补贴2587.68亿元;使全县8个乡镇20多万农牧人口充分享受到政策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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