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域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师政办发〔2020〕37号
  • 2020-07-01 16:0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域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1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域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整治乡村违法违规无序建房的通知》(曲发〔20208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完成县域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任务,及时指导村庄保护、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村庄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要求,结合师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全面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工作,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聚焦乡村振兴战略,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集中力量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建设规划。

(二)工作目标。通过2年时间完成县域内以行政村为编制单元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任务。20201231日前,各乡(镇、街道)充分结合本区域实际,首先完成30%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可优先开展集聚提升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剩余的70%根据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三区三线等内容,制定村庄建房管控规则,有效指导村庄建设、规划管理。20211231日前,逐步完成剩余70%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县域村庄规划审批及成果数据上传入库工作。

(三)工作原则。坚持县域规划布局一盘棋,村域规划一张图;坚持以多样化为美,结合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保留村庄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防止千村一面;坚持因地制宜、详略得当规划村庄发展,做到与当地经济水平和群众需求相适应;坚持保护和建设并举,防止调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破坏乡村生态环境、毁坏历史文化景观;坚持村民主导地位,充分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切实维护村民的规划权益。

(四)主要任务。一是明确村庄分类。将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将县城周边具备向城镇地区转型的潜力条件确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将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确定为特色保护类村庄;将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确定为搬迁撤并类村庄。对于把握不准的村庄,可暂不做分类,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二是统筹谋划村庄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定位、研究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目标;统筹生态保护修复、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统筹村庄发展布局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优化城乡产业用地布局,引导工业向城镇产业空间集聚;统筹农村住房布局,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统筹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目标以及预防和应对措施;明确规划近期实施项目。三是加强农村建房引导。按照体现师宗民居特色,建设经济实用、安全美观、环保节能、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民住宅的要求,建立师宗县民居方案建筑库引导民居建设,县库由规划技术单位配合县自然资源局从市民居建筑通用图则库选取30个,每个乡(镇、街道)从县库中选10个,每个行政村从乡(镇、街道)库选35个、自然村选23个引导农村建设。同时,在选择新户型时,每个自然村选择的建筑风格要基本一致,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防止出现村落无序建房的现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县政府统一领导,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实施,各乡(镇、街道)抓责任落实,相关单位协同配合,村民积极参与,专业力量支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机制。

(一)成立师宗县域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志伟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孙海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梁      县政府督查专员

满家良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毛彦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卢谷友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邵     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

                冯学聪  县水务局局长

殷振宏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陆兵能  师宗供电局局长

朱永新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振宏  丹凤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渊超  漾月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双强  大同街道办事处主任                 

                      雄壁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俊宏  葵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丽芬  彩云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佳运  竹基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建明  五龙乡人民政府乡长               

      龙庆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项兰仙  高良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由满家良兼任办公室主任,朱永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村庄规划编制相关日常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要相应成立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村庄规划编制数量、类型,配合设计单位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前期基础资料调查、收集,初审村庄规划成果,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公示及进行村庄规划报批实施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20206月底前,组织召开师宗县域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制定师宗县域村庄建设规划工作方案并印发实施。

(二)20207月底前,按工作目标确定村庄规划编制名单、委托方式和设计单位。

(三)20208月底前,根据师宗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各设计单位开展驻村调研资料收集工作,基本明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村庄分类,完成村庄规划初步成果。

(四)202012月底前完成30%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剩余70%制定村庄建房管控规则,完成民居方案县库建立工作。

(五)202112月底前完成剩余70%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同时完成成果报批实施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要求,按程序对规划成果进行意见建议收集及组织评审,形成村庄建设规划正式成果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完成公布、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及数据入库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编制要求。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要区别于城市规划的一般做法,规划要简化、管用和以问题为导向;要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村庄分类、计划整治实施情况,积极主动与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及规划编制单位对接,确保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做到能用、管用、好用。

(二)编制内容。依据《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曲靖市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等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标准、导则及上位规划要求,具体编制内容包括:

1.基础数据。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1985国家高程基准,以三调现状数据为基础,村庄建设用地边界内以1:500地形图、正射影像图、农村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农村宅基地确权等基础调查为补充。

2.主要内容。包含发展目标和定位、区位及综合现状图、村庄规划总图(重点表示国土空间管控要素划定结果,村庄建设用地增长边界线)、村庄布局及设施规划图;村庄规划数据库(符合云南省、曲靖市村庄规划电子数据标准及成果汇交要求)、村庄规划管制规则、近期建设项目表及特色风貌、生态修复规划等内容。

3.主要成果。具体包含:规划文本、图集、说明书;规划读本(主要用于宣传和村民使用的村民版成果);建筑方案(风格相近,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及农村建房标准分类相关规定);数据库;附件(规划说明、村民意见征集材料、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的相关记录材料等)。鼓励采用前图后则(即规划图表+管制规则)的成果表达,以纸质和电子文件(WordJPGCADGIS)两种形式表达,增强规划成果易接受性和可操作性,既满足报批管理要求,又能看得懂、记得住、能落地、好监督。

4.成果上报。及时把规划成果公开,规划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公开规划成果;30个工作日内,规划成果及时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并录入云南省镇村规划管理数据库。

(三)编制单位。各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选定规划编制单位或者从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技术单位库选取规划编制单位。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组织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村庄规划组织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统筹综合协调作用,切实做到乡村振兴规划先行;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管理实施等指导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要立足实际,密切配合,形成村庄规划合力;规划技术服务单位必须深入村庄,掌握村庄具体实情,对本次规划编制进行知识培训,确保规划村民易懂、村委会能用、乡镇好管。

(二)加大经费保障。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经费按2500人(含2500人)以上的村(社)13万元、1500人(含1500人)至2500人的村(社)10万元、1500人以下的村(社)7万元的标准给予保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各乡(镇、街道)每月20日前将村庄规划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府办督查股要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将督查情况及时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并对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