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师政办发〔2022〕46号
  • 2022-07-20 14:2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20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交通事故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府办明电〔202212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曲政办函〔20228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交通事故的各项工作,最大限度消除溺水、交通事故隐患,坚决遏制溺水、交通事故高发态势,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未成年学生溺水、交通事故风险,结合师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始终把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落实管理责任,抓实抓细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各项工作,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溺水、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盯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把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出成效,坚决防范和遏制溺水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交通事故联动机制和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村民小组、家长教体局、学校、班主任、家长双线预防溺水、交通事故责任制,严格落实水域包保值守全覆盖家长学生包保全覆盖要求,形成全覆盖的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全面彻底查摆整改未成年学生溺水、交通安全预防的短板和漏洞,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安全防控能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牢牢守住安全底线,逐级落实管理责任,抓实抓细学生防溺水各项工作,管住水域、管住人,坚决遏制未成年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发生。

三、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推动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特成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委教体工委书记、教体局党组书记李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王桃平同志兼任。

四、工作职责

(一)落实政府责任,迅速建立健全预防工作体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要求,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做好安全教育、设施设备配备、隐患排查整治、巡查管理、施救、事故处置等工作,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联动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和管控,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做好小水库、坝塘、水池排查登记,对活动频繁、存在隐患的危险水域,做到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治理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在所有坝塘、水池设置简易救援设施(放置一根绳子,拴一根有标识的竹杆等);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排查辖区内坝塘、水库、河流、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发现隐患立即上报整改;为志愿者、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学生关爱、教育活动提供场所、创造条件;安排村组干部每天到留守儿童家一次,提醒安全注意事项,同时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责任,发挥村(社区)两委成员在维护乡村安全上的管理作用。

(二)强化部门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

县委宣传部:统筹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及各类资源,通过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预防学生溺水教育片、警示片以及预防学生溺水知识公益宣传片, 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多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宣传,并在溺水易发时期增加宣传频次,形成全社会关注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交通事故的良好氛围。

县教体局:督促指导学校通过班主任、教师采取家访、电话沟通、微信群提醒等形式,做好对家长、学生的“一对一”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全覆盖工作;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认真落实家访等家校联系制度,做到每周一个电话掌握学生动态,每天一条安全提示信息提醒家长做好对子女的监管。

县公安局:会同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等行为;督促派出所安排联防队员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危险水域、危险路段的巡逻,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对发生的未成年学生溺水、交通安全事故积极救援,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置和善后工作。

县人社局:开发公益岗位参与预防溺水安全管理,督促提醒外出务工人员做好对子女的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县自然资源局:重点做好工作区、生活区、野外作业区水池、积水坑塘的摸排管理,设置预防溺水警示标牌;督促矿山企业对矿区范围水域、地面塌陷积水区、施工用水蓄水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加强对废弃矿坑积水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后蓄水区的巡查力度,完善警示标识和防护救护设施设备;扎实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三查”工作,紧盯“两陡”、“三沟”附近居民点、城镇和山区丘陵区中小学校、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地区,持续筑牢群查群防和专业队伍驻守体系。

县住建局:加强对在建及停工项目施工现场深基坑安全管理的督查检查,及时消除深基坑严重积水等安全隐患;对住宅小区、建筑施工现场、城市河流、公园水体和城市水库等区域完善安全警示标识,定期巡检巡查;指导开展建筑企业员工、小区业主安全教育等,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和码头的管理,切实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加强安全巡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道路安全。

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农业生产区鱼塘、灌溉用水池水坝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标志和必要的防护设施,督促鱼塘业主及时劝返到鱼塘边玩耍、钓鱼的学生,不允许未成年学生到鱼塘进行钓鱼、游泳等活动。

县水务局:按照隶属关系组织做好行政区域内特别是学校、社区周边水库、河流、沟渠、坝塘等水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库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并在公共区域、公共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确定水利工程预防溺水风险级别,建立并落实巡查制;配备必要救护设备,重点水域配备快艇、游泳圈、绳子、竹杠等,整合资源,加快预防学生溺水手段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

县文旅局:加强对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酒店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加强巡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或救生员。

县林草局:调动自然保护区巡护员力量,在日常巡护基础上,针对保护区内水库、坝塘、湖泊等重点区域,加强巡护力度,一旦发现游泳、钓鱼的学生,及时劝退并开展安全教育。

县工信局:协调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在溺水易发时段定期向手机用户发送预防溺水提示公益短信。

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科技专家开展涉水安全知识、溺水应急救援、溺水心理干预等知识科普工作;利用科普日、科技周、“三下乡”、“科普敲门”、科普剧等科普活动,广泛开展预防溺水应急科普宣传。

县民政局:推进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留守儿童关爱活动。督促指导村(社区)对孤儿和留守儿童等校外防溺水安全教育,尤其要针对暑期、节假日留守儿童因脱离学校教育、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有效监管措施。

县卫健局:督促各游泳馆(池)的卫生消毒、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到位,做好少年儿童溺水救治工作。

团县委:联合教育部门,通过学校团组织、少工委加大预防学生溺水知识宣传教育;结合“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各类志愿者计划,组织动员志愿者进村宣传,多形式加强对农村儿童青少年、家长的预防溺水宣传教育。

县妇联:依托乡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站所、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发挥乡镇、村社妇联和村妇女小组作用,将预防溺水安全知识融入家庭教育讲座和亲子活动中;关心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等群体,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帮扶帮教活动。

五、工作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责,认真制定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防溺水、交通安全事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防溺水、交通安全工作形势,制定防溺水对策措施并督促落实。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预防学生溺水、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的督导检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严格考核问责。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将预防学生溺水、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列入单位综治、安全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凡因工作没到位、责任未落实、措施不得力等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严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溺水、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每一级口头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书面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五)加强问题整改。对发生过未成年学生溺水、交通事、故的乡(镇街道),按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师生未受教育不放过、风险管控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属于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完成风险隐患和问题短板治理,形成整改报告,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同时各乡(镇、街道)对照《师宗县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安全隐患检查表》开展自检自查,检查情况于2022725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阮洪成,联系电话:13466044672,邮箱:226473219@qq.com

 

附件:师宗县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检查表


附件

师宗县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安全隐患自检自查表

                       乡(镇、街道)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期限

责任人

负责人

对校园及周边溺水隐患进行检查排查情况






是否明确对湖、库、堰、塘、河流、渡口、围水池等涉及水域的专门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






在湖、库、堰、塘、河流、渡口、围水池等相关水域警示标识标牌安装设置情况。






学校对防溺水六不一会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平时无成年人监护,不到河边、水塘边玩耍。一会: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其它情况






检查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