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市“两会”、市政府五届三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县“两会”、县政府十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投资稳定增长,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夯实项目储备
1.明确项目储备目标。全县2020年谋划储备项目总投资4000亿元以上,依托曲靖市投资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县级项目储备库,在2019年谋划储备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完善、更新,实行滚动储备,确保“十四五”期间每年项目储备库项目总投资保持在400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2.抓实项目谋划包装。紧紧围绕国家、省、市政策导向和资金支持方向,有针对性的谋划包装一批项目,项目要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意义,不断增加项目储备数量,提高项目储备质量。主要围绕“五网”基础设施、推进新型城镇化、补齐社会民生短板、制造业和新技术等工业、农业农村、商贸流通和对外开放、文化旅游、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国土整治和林业草原保护建设等项目进行包装。(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3.实行项目动态管理。对录入曲靖市投资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纳入市级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实行重点项目目标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从项目谋划、招商、前期、审批、开工、建设、竣工、投产(投用)各阶段全程进行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实现项目投资调度、进度跟踪、事项交办、督办预警等功能全覆盖。每年对项目储备库进行更新,剔除不符合发展要求、不符合发展规划、不符合环保要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补充新谋划包装的项目。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平台日常管理,数据更新,县发改局要尽快邀请市级专家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4.争取项目纳入规划。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衔接,争取更多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项目进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盘子。(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做实项目前期
1.保障前期经费。县级财政每年安排项目前期费1000万元以上,按照“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依据“激励奖补,撬动使用”的要求,由县发改局年初提出资金安排计划,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后实施。(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加强协调审批。对已经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要加大与国家、省级、市级、县级有关部门的衔接汇报,争取获得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审批。(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县直有关部门)
3.落实项目代办。严格落实投资项目代办制度,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全程免费代办。(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4.实行挂图作战。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已纳入省、市“四个一百”重点项目,梳理筛选一批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关键性、基础性、示范性、带动性,且计划近两年内落地开工的重大项目,按照“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效率”要求,科学编制推进计划表和前期工作手续办理一览表,建立“办理事项—责任部门—办理时限—责任人”的工作责任链条,将事项细化到天,责任明确到人,纳入“师宗督办”APP督办。(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三)推动项目落地
1.推动项目开工。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的前期工作机构,采取“一套工作班子、一个目标任务、一个实施方案、一笔工作经费、一个奖惩办法”的“五个一”工作措施,集中力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前期工作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土地、林地、规划、环保、财税、基础设施配套等有关政策,强化水、电、路等要素保障,促进重点项目开工落地。按月组织举行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集中开工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必须完备,建设资金必须落实,并已开展“三通一平”工作。项目开工后要及时将项目信息录入曲靖市投资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做好开工项目的入库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入库材料联合审核机制,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每月组织1—2次集中审核,进一步提高项目统计入库率,确保项目应统尽统。(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2.推进招商落实。开展“大招商招大商”专项行动,推进一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精准招商、靶向招商,做到精准对接、快速落实,实现新签约、新开工落实项目大幅增长。(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
3.抓好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要加强对项目的跟踪力度,及时开展竣工决算、工程审计等工作,按程序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做好立卷归档、资产移交和工程交付使用工作,促进项目竣工投产投用,形成新的增长动力。(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四)争取项目融资
1.积极争取资金支持。认真研究国家投资和金融政策,加强向国家、省、市部门汇报衔接,积极做好跟踪协调工作,争取在政策扶持、资金补助和债券支持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2.加强政银企对接。按季度组织召开政银企项目对接会,积极向银行和民营企业推介重点建设项目。加强贷款意向性协议落实跟踪监测力度,促进各银行金融机构向重点项目提供金融支持。(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二、工作机制
(一)领导包保项目机制。县人民政府成立推进项目落地见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协调推进全县项目落地见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领导小组决策事项的督查落实和统筹协调工作,形成“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行业部门齐抓共管、保障部门密切协同、县乡整体联动”的统筹协作运行机制。纳入全县重点项目盘子进行推进的项目按照“一个项目、一名县领导、一个服务专员、一包到底”的模式实行政府领导包保项目机制。包保县级领导为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包到底”的要求,切实负责、定期检查、定期协调、定期调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强化统筹调度机制。县政府各分管领导加大对新产业项目方面的研究,每周组织分管单位(部门)召开一次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主要领导每个月第1个星期组织召开一次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听取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措施,交办重点项目推进责任清单。同时,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组织1次重点项目观摩活动,通过观摩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落实部门职能职责,总结工作经验,找准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营造各级各部门“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有担当担责的魄力和能力,从思想上扭转“各自为战”的想法,从行动上增强主动作为的能力。要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投资、抓项目就是抓转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把项目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包保领导对分管领域内的项目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县发展和改革局要抓好投资项目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信息综合、政策研究等工作,承担项目落地见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抓项目”的原则,分别抓好各行业的项目推进工作,牵头编制完善行业发展规划,包装储备投资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前期、推介、招商、开工、推进等项目服务工作,协调落实各行业扶持政策,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上级各类资金支持,并完成下达的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审批服务部门要抓好项目开工落地的各项要素保障及审批服务,积极主动介入,及时解决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评、图审、供排水、交通、用电、用气、用工、融资等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好本行政区域内落地项目从前期工作开始到建成投产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征占、群众工作、要素保障等全周期的综合协调服务。(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四)严肃督查考核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促进项目落地开工。要认真梳理年度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建立重点项目推进台账,将目标任务按月、按季分解到项目、到单位、到责任人,按月按季对账查账,推动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县发改局要按月将项目储备、项目入库、投资出数等情况,报送县级相关领导,并通报到各责任单位。要做好年底固定资产投资考核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时报送县考核办。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组配合,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向各部门反馈情况,督促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不能如期完成建议目标和推动项目任务清单的单位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师宗县推进项目落地见效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师宗县推进项目落地见效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志伟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曹继洪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文慧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郭华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陆 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张砚昆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孙海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五龙乡党委书记
戴兴启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尹白云 县政府办主任
刘 祥 县政府办副主任
梁 欢 县政府督查专员
李华林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曾 庆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局长
王福建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志文 县民政局局长
梁永春 县财政局局长
马 洪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满家良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建芳 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局长
毛彦广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牛电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炳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学聪 县水务局局长
李 琴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郎 红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冲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乔林 县审计局局长
陈所云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殷振宏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李章宏 县统计局局长
马 慧 县扶贫办主任
董鸿晴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邵 明 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
赵俊波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陈彦冰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杨俊德 县税务局局长
代龙坤 县气象局局长
陆兵能 师宗供电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工作组
(一)协调推进组
1.经济口组
组 长:张砚昆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华林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曾 庆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局长
梁永春 县财政局局长
李建芳 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局长
牛电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 慧 县扶贫办主任
陈杰华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李建荣 县煤炭事务服服中心主任
陈彦冰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2.社会事业口组
组 长:陈文慧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福建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 琴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郎 红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赵鹏飞 县旅投公司总经理
3.农口组
组 长:郭华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炳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学聪 县水务局局长
殷振宏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4.建口组
组 长:孙海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满家良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毛彦广 县住建局局长
李永光 县城投公司总经理
段 林 县土投公司董事长
负责统筹全县重点项目推进各项工作,召开项目调度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并按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项目推进情况。
(二)督查检查组
组 长:阮如荣 保留副县级待遇领导
副组长:严柱才 县委督查专员
梁 欢 县政府督查专员
负责项目建设督查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或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