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师政办发〔2019〕81号
  • 2019-12-17 02:27

雄壁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17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1122日国务院安委会、国家煤监总局、省政府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及1125日市政府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暨监管监察联席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193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944号)、《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煤安监察〔201947号)要求,结合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查隐患、防风险、遏事故”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超前防范”的基本原则,用3个月的时间集中整治煤矿安全风险防范责任不落实、重大灾害防治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等行为,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提高煤矿安全生产建设保障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确保岁末年初不发生煤矿生产建设安全事故。

二、时间安排及行动步骤

20191129—2020229日,在全县煤炭行业开展为期3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建设集中整治。具体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1129—20191212日)。1130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煤矿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县煤炭工业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和各煤矿企业要紧紧围绕行动主题,认真谋划部署,于2019125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在全县煤炭行业掀起集中整治浓厚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1213—20191221日)。县煤炭工业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和各煤矿企业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彻底盘清煤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自检自查工作台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分析研究,按“五定原则”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三)重点攻坚阶段20191222—2020217日)。县煤炭工业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要加大督促指导检查力度,以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为重要抓手,加大煤矿检查执法力度,督促煤矿开展“平安月”活动,对各类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加强春节放假期间的巡查督查和盯守力度。各煤矿企业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安全集中整治,抓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确保2020年元旦节、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0218—2020229日)。县煤炭工业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和煤矿企业要结合春节复产组织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做到隐患“清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抓好2020年煤矿春节收假复工、全员培训教育及复产复建验收工作,全面巩固提升,形成长效机制,促进煤炭产业安全发展。

三、煤矿基本情况

(一)煤矿现状

截至目前保留矿井17对,按矿井瓦斯等级分类为:高瓦斯矿井9个,低瓦斯矿井8个;按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分类为:简单类型矿井6个,中等类型矿井10个,复杂类型矿井1个;按煤层自燃倾向性分类为:不易自燃矿井8个,自燃矿井7个,易自燃矿井2个;按矿井的状态分类为:符合生产条件的煤矿8个,符合建设条件的煤矿7个,长期停产整顿的煤矿2个。

(二)主要风险及灾害类型

1.瓦斯:瓦斯抽采系统建设不完善、抽采队伍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打孔装备落后、技能不高、抽采不达标、治理不到位;通风构筑物建造不规范、管理差;风量分配不合理;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

2.水害:防治水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装备落后、技能不高;探放水设计不规范、针对性不强、深度不够、现场跟踪管理不到位。

3.顶板:敲帮部顶制度不落实;掘进和维修工作面超前支护不力;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距离不足、上、下出口端头支护数量不足、特殊支护不到位、放炮后未及时架设临时支护;支护方式相对单一等。

4.提升运输:“一坡三挡”管理不到位;防跑车装置落后;井下轨道铺设不标准;提升运输设备保护维护保养不及时等。

5.防灭火:井下消防材料数量不足、管理不善;采空区漏风管理差;机电设备超负荷运行。

6.监测监控:系统未完成升级运行不正常;人员素质达不到要求。

四、安全风险分析研判

(一)政府及行业监管部门

一是机构改革后,部分监管人员执法证过期不能延期;二是部分监管人员学习的自觉性不强、途径单一,知识更新不及时,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力不高;三是部分监管人员工作履职不到位,监管执法督促煤矿企业隐患整改工作不细致、不深入,对查出的问题避重就轻,提不出有效管用的整改措施,行政执法存在宽、松、软现象。

(二)煤矿企业

一是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二是人员配备数量不足、素质不高;三是安全投入不足;四是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五是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差距大;六是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五、重点对象

根据日常检查和排查,此次重点整治的对象是:

(一)生产煤矿重点对象

1.师宗县大舍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大舍煤矿;2.师宗县五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五一煤矿;3.师宗县瓦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瓦鲁煤矿。

(二)技改(扩能、整合)煤矿重点对象

1.师宗恒泰矿业有限公司大普安煤矿;2.方盛有限责任公司龙拢煤矿。

六、整治的主要内容及对策措施

(一)政府及行业监管部门整治的主要内容及对策措施

1.部分监管人员执法证过期问题:由县司法局负责于229日前协调省司法厅对执法资格证到期的监管人员进行考试换证。

2.部分监管人员能力不足问题:由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组织,1231日前对监管人员开展1次不少于3天的业务培训学习。

3.部分监管人员履职不到位、执法不严问题:县煤炭工业局(煤炭事务服务中心)督导组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每月对17个监管服务室工作人员对照考核责任书严格考核,按月考核兑现特殊监管绩效;驻工信局纪检组牵头,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室配合,每月对17个监管服务室工作人员开展1次驻守煤矿监管、监管服务履职、隐患督导整改、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督查。

(二)煤矿企业层面整治的内容

重点打击整治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开采或违法违规开采保安煤柱、假图纸、假密闭、隐瞒作业地点生产、瓦斯超限作业、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重大灾害防治措施不落实、淘汰退出煤矿违法组织生产、违法承包转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不落实、重大隐患未按要求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对照下列问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查摆存在不足,找准工作差距,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压实安全防范责任,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1.煤矿安全投入不足;2.安全管理机构不全、人员配备不到位,业务能力不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文化素质不高等;3.防治瓦斯、水害灾害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装备不足,瓦斯治理技能和管理水平低;4.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管理制度等软件资料编制不完善,缺乏针对性;5.部分矿井井下瓦斯超限次数多,调查处理不严肃不认真,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较轻;6.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六、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确保煤矿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师宗县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张砚昆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建荣  县煤炭工业局局长、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马冲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燕青  县司法局局长

满家良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梁永春  县财政局局长

刘亚富  雄壁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     县政府督查室督察专员

朱永光  驻工信局纪检组组长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郑永兵  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卢贵川  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黎鸭强  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剑辉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朝刚  县司法局副局长

姚永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阮守宽  雄壁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由郑永兵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下设3个督导组,负责每月对全县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和台账建立情况。

第一组:负责督导瓦鲁煤矿、削安煤矿、龙拢煤矿、朝阳煤矿、大冲沟煤矿 

  长:黎鸭强 

  员:朱永平、张艳华、朱永光

第二组:负责督导大普安煤矿、五一煤矿、长青煤矿、雄壁煤矿、大麦沟煤矿

  长:郑永兵 

  员:张家能、尹龙 、姚永华、朱永光

第三组:负责督导大舍煤矿、白马田煤矿、金鑫煤矿、烂泥沟煤矿、丹凤煤矿 

  长:卢贵川

  员:黎  宁、陈瑞、阮守宽、朱永光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煤矿企业必须成立以“实际控制人”为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组织机构,结合煤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保障资金投入,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治工作措施和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二)突出整治重点。被列为县级重点整治对象的煤矿企业,必须认真对照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落实整改资金,加大整改力度,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形成“两清单一报告”,向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申请进行隐患复查销号。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要督促煤矿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重点整治煤矿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向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一矿一策整治。重点集中整治煤矿企业整治措施及责任分工(详见附件1),非重点整治煤矿必须制定出台整治措施,并明确责任分工。

(四)强化执法检查。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日常监管、夜查、“回头看”等检查方式,县煤炭工业局各监管服务室每天对所负责煤矿企业开展不低于1次的安全检查,煤矿安全集中整治检查工作组每月对所负责煤矿企业开展不低于1次的安全检查。认真督促煤矿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对违反规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煤矿企业依法严格查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运用强制手段严罚重处,并对主要负责人等管理人员严格问责追责,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五)强化责任追究。各煤矿企业要严守安全生产承诺,逐项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内容,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组织作业或“带病”生产作业的煤矿,一律对煤矿下达停产整改指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煤矿企业及相关人员进行顶格罚款。同时依照管理规定启动问责制度,对相关监管人员进行责任倒查。

(六)强化警示教育。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各煤矿企业要深刻认识到当前煤矿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认真汲取全国近期煤矿事故和今年我县1·06”、“7·24”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操作水平。

(七)强化应急值守。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救护中队、信息调度室、各监管服务室及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节假日和重点时段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障安全生产调度、畅通信息;要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充分做好队伍、装备和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应急响应快速、有效应对;遇有突发情况,立即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八)强化信息报送。各煤矿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数据报所属监管服务室,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于202032日前报送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 


附件:1.师宗县重点整治煤矿整治措施及责任分工

 2.师宗县煤矿安全集中整治检查表

3.师宗县煤矿安全集中整治行政处罚表

4.师宗县2017~2019年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情况表

5.师宗县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