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师政办发〔2019〕75号
  • 2019-10-08 23:4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师宗县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08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及国家和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村庄规划实际,在全县范围内选取20个村庄,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建设规划,为下步村庄规划编制全面展开积累经验基础。

一、总体要求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按照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等新思想新理念的要求,严格保护自然生态和基本农田,确保生态环境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同时,统筹兼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建设规划。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底,率先在县域范围内完成20个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任务,同步每个乡(镇、街道)选定10种建筑单体方案、每个村庄选定3种建筑单体方案引导农村住宅建设,全力配合完成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为下步村庄规划编制全面展开积累经验基础。

三、工作重点

(一)收集准确数据。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资源调查为基础,在村域人口、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土地利用等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全面收集基础数据,准确判识村庄建设规划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确定规划目标。根据上位规划和村民意愿,结合当地自然生态、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和用地适宜性的实际,研究制定村庄发展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落实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林地、湿地等控制性目标,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和主导产业,突出村域农贸、旅游或各类种养殖业的不同特色。

(三)优化空间格局。按照规划目标,合理进行空间布局,统筹安排村域生态保护、耕地保护、产业发展、文化传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村居民点等各类空间,明确农村居民点(聚集、保持、缩减、拆并)类型,确定建设用地规模。

(四)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精准落实生态红线,明确生态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构建以水系、林地、湿地等生态空间为主体的自然生态网络。针对村域自然生态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生态修复的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限要求。

(五)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永久基本农田精准落地。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监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安排设施农业建设空间。适应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需要,科学合理规划农用地流转规模和范围。

(六)合理安排其他项目用地。合理确定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和结构,统筹安排历史文化传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及其他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引导产业空间复合高效利用。摸清地灾、洪涝等灾害隐患状况,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和安全防护用地,提出防灾减灾目标以及防治灾害的应对措施。

(七)探索规划留白机制。允许在村庄规划中预留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并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明确机动指标使用规则。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以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机动指标,在项目审批时落地,项目批准后更新数据库。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少量用地,可暂不明确用地性质,在规划中作为弹性用地暂予留白

(八)简明成果表达。规划成果应尽可能简洁、明晰、便于查阅,鼓励采用前图后则(即规划图表+管制规则)的成果表达形式,涉及村庄布局优化的应同步完成规划数据库建设。

四、审批实施

(一)规划审查。规划成果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审查重点应包括规划基数以及工作底图的真实性、上位规划的符合性、规划布局的合理性等。

(二)规划审批。审查通过的成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县人民政府审批。规划成果在报送审批前,应在村内公示30日,并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三)规划备案。村庄规划批准后30日内,将规划成果和符合要求的村庄规划数据库按要求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数据录入。

(四)规划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合法批准的村庄规划。因上位规划发生变更、行政区划调整、民生项目、重大建设工程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修改规划的,应编制修改方案,经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后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五)规划实施。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基础设施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等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并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进行管理。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

五、时间进度

(一)拟定工作方案(20199月底前)。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配合,拟定师宗县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二)确定编制试点(20199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在充分了解目前所辖村庄规划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及时上报村庄规划编制试点,以便下步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及时全面展开。

(三)完成工作任务(20201月)。召集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初步完成的规划进行汇报评审,及时上报审批备案并录入数据库,完成村庄规划编制试点编制任务。总结经验,依据师宗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全县村庄建设规划工作。

六、组织保障

(一)明确责任主体。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师宗县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联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村庄规划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联系人,并于1023日前将分管领导、具体联系人(含纸质档和电子版)报县自然资源局(详见附件2),确保村庄规划按时完成(联系人:郭焱文,电话:13887175549,传真:5757870,邮箱:112901683@qq.com)。

(二)落实资金保障。本次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费由县级财政统筹据实保障,以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规划监管。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实施,各类建设活动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对村庄规划成果实行档案化管理,加强规划成果管理使用,并成立乡村规划决策、实施及监管机构,充分发挥村庄土地规划建设环保专管员监管作用,确保村庄规划落到实处。

(四)规范数据管理。编制规划的过程中,要同步建设村庄规划数据库,并将村庄规划成果纳入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同时,数据库的建设要符合省市规定的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数据图层备案要求。

 

附件:1.师宗县2019年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试点)名单

      2.师宗县2019年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联系人

 

 

附件1

师宗县2019年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试点)名单

乡镇、街道

序号

社区、村委会

备注

丹凤街道

1

大堵社区

长冲村


2

山龙村委会

河外村


大同街道

3

大同社区



4

新安社区



漾月街道

5

峰岭村委会

峰岭村


6

法块社区

三家村


雄壁镇

7

小黑纳村委会

小黑纳村


8

独龙村委会

中大哨村


葵山镇

9

马厂村委会

大马厂村


10

山乌果村委会

山乌果村


竹基镇

11

竹基社区

白龙树村


12

坞白村委会

阿宜格村


彩云镇

13

石洞村委会

大石洞村


14

红土村委会

大红土村


五龙乡

15

狗街村委会

路稠村


16

狗街村委会

小河沟村


高良乡

17

设里村委会

设里村


18

设里村委会

蚌古楼村


龙庆乡

19

豆温村委会

马背冲村


20

黑尔村委会

观花村


 

附件2

师宗县2019年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联系人

填报单位(印章):                         日期:      

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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