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2019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2019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9年全县春运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师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到春运工作中,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监管,合理组织运力,引导有序流动,努力满足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出行需求,实现“安全、有序、和谐”目标,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2019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为加强对全县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师宗县201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砚昆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保光 县政府应急办主任
牛电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常宝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曾 庆 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黎双全 县外宣办主任
李应松 县发改局副局长
黄 骞 县工信局副局长
史祖辉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 珍 县民政局副局长
赵会鸿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杜书生 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照平 县农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陈 振 县商务局副局长
黎保会 县卫计局副局长
赵鹏飞 县文体广旅局副局长
王月辉 县安监局副局长
田 艳 县市监局副局长
戚永明 县气象局副局长
黎祖灿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俊达 团县委副书记
马玉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殷冲宽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国书 师宗交通运政管理所所长
何 超 师宗公路分局局长
胡 伟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顾永辉 曲靖交通集团师宗分公司经理
李家红 师宗火车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春运办”)在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春运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信息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牛电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殷冲宽、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玉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政管理所等单位抽调组成。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做好分管行业春运工作。各部门间要加强沟通协调、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春运任务。
三、职责分工
(一)县外宣办: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春运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和发布春运工作和有关天气、路况及保畅等信息,正面引导旅客有序出行。
(二)县发改局:负责督促运输企业、客运站场和收费公路业主等有关单位严格执行交通运输价格政策,做好收费公示。加强春运期间客运票价监测,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三)县工信局:督促通信运营商在春运期间保障客运站场、火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的通讯畅通。
(四)县教育局:负责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出行知识及春运政策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严禁私自组织包车;加强校车监督管理,严禁校车超载等违法行为,禁止不合格车辆投入校车运营。
(五)县公安局:负责会同公路部门加强路面监控和交通秩序维护,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和易堵路段以及客运站场等附近道路管控力度,及时处置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非法载客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障春运道路安全畅通;指导交通运输、公路、铁路、水运和运输企业等单位加强安全保卫防范工作,加强对车辆、船舶,以及客运站场、码头、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反恐防暴和巡逻防控,指导客运站场、码头等经营单位做好安检工作,保障运输行业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和公共交通工具安全。
(六)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做好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储备。
(七)县人社局:负责及时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治理整顿,发布劳动力用工信息,引导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做好节前节后就业专项服务。
(八)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减少对交通组织的影响,引导施工项目务工人员有序流动。
(九)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组织、运力调配衔接工作;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道路水路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客运车辆凌晨2—5时停运或接驳运输规定,及时查处各类运输非法经营行为;督促汽车客运站合理安排班次,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公路实名制管理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码头和渡口现场管理;督促公路管理部门加强公路巡查和养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认真做好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工作,确保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和为旅客提供干净舒适乘车环境;督促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高服务质量,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站场存在的“脏、乱、差”问题,按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为旅客提供安全、整洁、舒适候车环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县农业局:负责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管控,严厉查处农业机械参加任何形式的载客运输行为。
(十一)县商务局:负责加强春运期间成品油供应监测,保障春运期间客车、重点货物运输车辆燃油供应。
(十二)县卫计局:负责加强春运期间重点传染病风险评估监测,及时通报重点传染病风险隐患,加强对客运站场、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场所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做好春运期间突发道路水路交通事故应急医疗救护。
(十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加强春运期间旅游景区及旅行社管理,协助做好旅游包车安全监管。
(十四)县安监局:负责春运安全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工作;指导各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的安全监督。
(十五)县市监局:负责查处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六)县气象局:负责加强气象监测预测,春运期间及时向市春运办等部门提供全面准确天气预报信息。
(十七)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开展关爱外来民工活动,组织平安返乡行动,协助运输企业做好农民工团体订票工作。
(十八)团县委:负责联合运输有关单位开展志愿者服务春运专项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做好旅客引导、宣传和帮扶等工作。
(十九)师宗公路分局:负责做好春运期间所管辖公路畅通保障工作,加强公路养护巡查,对阻塞和损坏公路应及时做好清理、疏通和修复;负责所管辖公路沿线设立符合规范要求的交通标识标牌。
(二十)县消防支队:负责做好对运输企业、重点场站和高速公路重点服务区消防管控工作;配合做好春运期间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一)师宗火车站:负责做好铁路旅客运输组织工作,确保旅客购票、进站、乘降安全有序,当发生动(客)车超员、受阻时,及时联系协调县内相关部门对滞留旅客进行转运、疏散,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月10日—1月20日)。组织开展春运客流调查摸底和预测分析,走访有关部门和重点交通窗口,召开春运形势分析座谈会,掌握各种运输方式运力安排情况,做好春运各项准备;协调春运相关执法单位,研究部署春运期间维护安全秩序等相关工作。制定春运方案,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组织召开春运工作会议,做好全市春运工作动员和春运宣传。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月21日—3月1日)。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引导旅客有序分流,保持疏运衔接畅通,保障旅客运输安全高效。整治运输市场秩序,做好春运迎检、视察和慰问。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发生较大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县春运办报告。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师宗火车站要建立春运工作信息日报制度,从1月21日起,每日9:00前将前一日的旅客发送情况、春运安全情况、主要工作动态和突发应急保障等信息报县春运办。要加强媒体舆论监督,协调处理旅客反映问题,有效应对恶劣天气、道路拥堵等应急突发事件。保持新闻宣传密集度,及时报道春运情况。
(三)总结阶段(2019年3月1日至3月15日)。县直有关单位密切关注、各司其职,强化春运安全服务站检查防范力度,确保春节“黄金周”和节后返城运输安全稳定。春运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认真总结春运工作区块,并于3月4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县春运办。联系人:赵彦林,联系电话:13408730445,电子邮箱:631202042@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春运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要将春运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民生工作抓紧抓好,科学研判春运形势,加强客流监测分析,掌握动态信息,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二)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做好工作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各项部署有序落实到位。按照春运工作部署,重点抓好春运“三个治理”和“三个提升”等工作,要治理安全隐患、治理道路拥堵、治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要提升运输衔接水平、提升服务品质、提升宣传引导能力。
(三)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公路桥隧、渡口、车船、场站安全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保证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严禁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加强运营车辆动态监控,强化“两客一危”车辆监管,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制度。交通运输(路政)、公安(交警和治安)、运政等部门在凌晨2—5时长途客车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期间;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规定;严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公安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治安管理,对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强化治安复杂地区巡逻管控,切实加强社会面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做好反恐防暴工作准备。发改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工信部门要保障重点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供电和通信畅通。卫计部门要做好重大流行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对,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科学统筹运力,保障运输顺畅。春节假期,旅客出行量大,运输压力巨大。运输企业要做好运输组织,提前做好运力统筹,适时增开加班线,加大班次密度,最大程度满足旅客出行需要。要增强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性和互补性,更好地服务旅客出行。加强不同运输方式衔接服务,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根据客流增加情况,及时调配运力,必要时可组织社会运力参与疏运;要增加公交班次,延长运行时间,开行学生、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地区春运接驳班线,及时集疏运旅客,特别是要安排好接驳高铁和夜间公交运力,做好旅客接驳运输。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抓好渡口船舶性能、船员资质检验管理,确保渡运安全。要统筹兼顾,做好节日市场供应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社会生产生活正常运行。
(五)加强协作配合,做好应急保障。春运期间,各部门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沟通机制,统筹安排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和应急保障等措施,储备好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合力解决春运面临的突出问题。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共同做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与客运安全监督检查,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站外组客等运输违法行为。人社、住建、工会等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协同开展欠薪清理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开展爱心帮助务工人员返乡返城行动。气象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及时通报和发布预警信息。出现高速公路大面积长时间拥堵、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或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等,有关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及时妥善处置。
(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各行业监管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公布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客运场站要做好便民服务,在客流高峰时段要增派服务人员,引导旅客有序购票、乘车,解答旅客咨询,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为驳运分流旅客提供必要候车环境,要及时发布与春运有关的政策措施、运力调整等重要信息,让广大旅客及时了解春运相关情况。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引导作用,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实用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工会、团委等部门要组织义工和志愿者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劝导、秩序维护、旅客咨询帮扶、便民利民等志愿服务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七)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责任落实。春运期间,县春运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加强春运工作督查,重点检查春运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春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