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6 09:07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5061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儿童、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12月14日,师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走进漾月街道法雨幼儿园、法雨幼儿园坡脚分园、法雨完小,以“宣讲+互动”的方式,深入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切实提高“知危险、会避险”能力,全力护航师生交通安全出行。
在法雨幼儿园、法雨幼儿园坡脚分园,宣传民警根据学龄前儿童的认知程度和接受能力,针对小朋友活泼好动和好奇心强烈等特点,向小朋友们讲解了部分图形式交通安全标志标牌,学习了部分交通手势,讲解了小朋友们在外出和乘坐车辆时的注意事项。在“移动课堂·模拟交通”活动中,园方组织两个幼儿园230余名小朋友在老师的带领下有序围在模拟交通图周边,部分小朋友以一名“驾驶人”、“骑行者”的角色,在交警叔叔的引导下学习、体验如何安全“驾驶”、“骑行”、过马路。在寓教于乐中播撒交通安全的种子,潜移默化的加深小朋友们对交通安全的喜爱和理解。要求小朋友们要监督好爸爸妈妈绝对不能酒后驾驶机动车,走路时牵好爸爸妈妈的手,平平安安的。
在法雨完小,大队宣传员一是在教室里,以PPT演示、图片展示、视频播放的方式,向同学们讲述了中小学生如何加强自身道路交通安全、危险的汽车盲区、走路乘车安全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播放了部分关于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MV《交通事故是一只大老虎》。使枯燥乏味的安全课变得生动、有趣,真正让学生看得见、听进去、学得懂,明白了“知危险、会避险,要看见、被看见、才安全”的交通安全常识。二是在操场上,紧紧围绕“知危险、会避险”主题,针对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向同学们讲述了未成年人横过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部分交通标志的含义、作用,学习了部分交通指挥手势。告诫同学们: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道路,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要切实提高“知危险、会避险”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走路时,要留心观察路面情况,切实做到“左看、右看、再左看,确保安全了再快速通过”。不在道路上嬉戏打闹,拒绝乘坐超员车、酒驾车、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出行。三是以“模拟交通·移动课堂”的情景宣传方式,邀请部分学生以一名“驾驶人”、一名交通参与者的角色,在交警的指挥下学习、体验如何安全“驾驶”、过马路……模拟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应当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拨打110报警、等待警察前来处置等交通安全常识……。四是通过发放印有交通安全宣传语的作业本、《致全县中小学生的一封信》,号召广大学生将今天学到的安全知识向家人父母传递,监督家长开车乘车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不无证驾驶、不超员、不超速、不酒驾、不闯红灯、开车不接打电话、不吸烟、规范停车,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当天的活动,共出动警力2人,发放印有交通安全宣传语的作业本、《致全县中小学生的一封信》260余份,240余名幼儿师生,270余名小学师生参与了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营造了“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确保一方平安”的良好氛围。